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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江一娴,是一个孤儿。

从我记事起,我就一直呆市郊的孤儿院里。

不过院长妈妈和其他的那些老师都比较照顾我,因此我在孤儿院的生活过得还不错。我从小就对幸福没有什么概念,只要每天有吃有喝,冬天有厚棉袄可以穿,其实就足够了。

因此我对那些玩具,游戏,并不是很感兴趣,这也导致大部分时间我都是一个人,并且我也习惯了这样。

直到家明哥出现在我生活中。

当时的家明哥是八岁,我才五岁。孤身一人的他注意到了角落的我,然后带着一个玩具坐在了我身边。

他觉得我会喜欢这个玩具,可不是每一个女孩都会喜欢芭比娃娃。

不管怎样,最后我还是和家明哥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我们两人也的确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时光。

家明哥会在仲夏的夜晚偷偷来到我的房间门口,带着我去抓萤火虫。也会在临近年关的冬夜把他自己的暖水壶强硬地塞给我,然后告诉我男孩子并不怕冷。

因此之后的时间里我都十分依赖家明哥,吃饭的时候,放风玩耍的时候,晚间看电视的时候。

我变成了家明哥身后的一个小跟屁虫,孤儿院里的所有人都知道。

他们总是时不时地会对我冷嘲热讽,但是家明哥总是能在我不高兴的时候来到我身边,赶走那些多嘴的人。

这种日子持续到了我十二岁的时候。

家明哥被一对夫妇领养走,据我所知那对夫妇并不是多富有的人。

可是家明哥愿意,我也不能多说些什么。

当家明哥离开的那一天,他给了我一张纸条:“一娴,这是我家里的电话号码,你一定要记得给我打电话。”

我接下那张纸条,可之后却没有再给家明哥打电话,因为家明哥也没有再来看望过我。

我又回到了一个人形单影只的日子。

我总以为,自己或许在某一天也会被某一户人家领养走,离开这个孤儿院,离开这样一个我没有朋友的地方。

事与愿违,比我好的孩子被领养走了,比我差的孩子也被领养走了。

因此也有人跟我说,是你性格太孤僻了,没人会喜欢你。

渐渐的,我的确也接受了这个事实,

不过好在我还算争气,在高考的时候考上了本市不错的一所一本大学。

我总感觉自己的出头之日就在前方,只需要我坚持一下,坚持一下下。

因此我拼了命地读书,学习,对其他那些联谊活动,社团活动不屑一顾。

就为了有一天自己能够出头,能够过上好的生活。

也正因为我这样一心扑在学习上的行为,导致了我更加孤僻,班上也没有人愿意和我打交道。

汉语言文学本身就被别人戏称为书呆子专业,而我可能是书呆子中的书呆子。

说到底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如此努力的终点究竟是什么,但我知道只有让自己忙起来,才不会在意自己不被身边任何一个人所喜欢的事实。

大学里没有人愿意和我打交道。

就像初中一样、就像高中一样、就像孤儿院一样。

可总有人是例外不是么。

就像我在孤儿院时家明哥闯进我的生活,陈纪也是这样。

为了更好地争取自己的未来,我几乎是每一天都泡在了图书馆。

陈纪或许也是如此。

某一天的晚上,我为了赶一篇选修课的论文,在图书馆里待到了很晚。

当我还想去食堂随便吃一碗米线的时候,才发现食堂早就关了门。

“靠,怎么就关门了。”一个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更奇妙的是他完美地描述了我目前的心理活动。

我和陈纪就这么愣愣地站在食堂大门口。

“可能是冬天关门比较早吧。”出于礼貌我回应了一句。

“那你打算吃什么,我跟你一起吃吧。”陈纪叹了口气,含笑望着我。

“我不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吃的,我打算今晚不吃。”我耸了耸肩。

“那还是要吃一点的。”陈纪说道,“不如我带你去一家很好吃的夜宵店怎么样?”

我和陈纪的缘分就是这样结下的。

每一次在图书馆里自习结束之后,我都会和陈纪去学校附近的夜宵店又或者是小摊吃一点东西。

久而久之,我们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

说句实话,我或许就是那种对感情十分迟钝的人。

我把陈纪当作朋友,当作第二个“家明哥”,直到有一天他在很仓促的情况下和我表白。

当时我们两个人面前都还有一碗没有吃完的麻辣烫。

最后的结果也是我答应了陈纪,随着我和陈纪的感情逐渐升温,在大四那一年我放弃了保研,转头进入了本市的一所公立高中任职。

我之前总是不知道自己那么努力是为了什么,或许也只是为了让自己忙起来。可跟陈纪在一起之后,我似乎有了那么一点点模糊的目标。

我们即将毕业,而陈纪不愿意读研究生,准备和朋友创业。

如果要维系这段感情的话,我也需要给予陈纪一定的支持。

所以这个时候找到一份好工作就比读研究生重要得多。

我的导师虽然惋惜,但也还是替我得到一个铁饭碗而感到高兴。

“如果你继续读下去,或许到时候会成为大学教授也说不定。”导师这样和我说。

“或许您也知道我来自孤儿院,大学的费用都是我自己辛苦打工挣来的,我也有些累了老师,现在这份工作其实对我来说挺不错的。”

最后导师也没再说什么,我的保研名额也破格给了班上的另一个人。

我来到公立学校教书,陈纪在这个时候和自己的舍友创业。

我几乎是用自己的一切支持陈纪,当他失败了一次两次之后,他同我说自己或许并不是那块料,而我看着他落寞的眼神,双手捧住他的脸,坚定地说道我们再试一次。

而这一次,陈纪成功了。

我们也是在这个节骨眼上订了婚。

或许陈纪在这个时候仍旧是爱我的,是感激我的。

婚礼上他宣誓无论是贫穷或富有,健康或疾病,都会始终如一地爱我。

可誓言只在相爱的时候生效。

陈纪慢慢地开始夜不归宿,他仗着我爱他,仗着我没有任何亲人可以为我撑腰,变得越来越过分。

我知道他其实一直在外面鬼混,可我还是想要做一个好太太,维持这个家庭表面的和谐。

哪怕陈纪对我不好,哪怕陈纪谎话连篇。

直到我遇见家明哥,遇见谢秋。

听过同事说西区的菜市场菜很新鲜,什么都有卖的,比超市全面很多。

我才在休息日那天来到菜市场,想要买一些鱼回去煲汤,那些鱼杂也可以正好做一个火锅,陈纪最爱吃这些。

可我没想到才刚踏入这个市场,我甚至还没能好好逛一逛,我的包就被一个人抢走。

他跑得很快,我反应过来之后大声地嚷着:“有人抢东西!偷东西!”

可前方的人们似乎并不在乎,反而有意识地给那个人让开一条路,生怕自己被牵连。

我紧追那人,却没办法抓住他。

正当我越来越绝望的时候,前面有一个摊主撒了一大盆血水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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