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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仲星为能再次闻到这股味道而狂喜,上一次闻到还是三个月之前,他知道沈志晟一向很小心的控制药片剂量,偶尔忙碌没算好时间的间隙,会在毫无防备的时候暴露他的真实性别。

他是oga,还是少之又少的男性oga。

在这个大街小巷都找不到oga的时代,虽有专门供人纵情声色的服务场所,但毕竟日升月落,忙碌才是大部分人的常态。在近乎变态的狼性社会的压迫下,许多人压抑着怨念与欲念的本能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自我消磨,毕竟特殊服务的高昂消费并非他们日常耗得起的。beta倒没什么这方面需求,alpha却不一样,进化的时候唯独在“性”特征没有进化掉动物的本能,一位散发着独特气味的oga在他们眼中无疑就像是一头肉质鲜嫩的肥羊,能勾的绝大多数alpha垂涎欲滴。

沈志晟长的十分好看,睁眼时是带刺的花,张扬而生命力十足,不可亵渎,闭眼时却仿佛拔掉了周身的刺般毫无威胁,让人忍不住想要采撷,捂得紧紧不放。

也许是因为中央空调的温度有些高,沈志晟踢掉了身上的毛毯,露出黑色衬衫,衬的皮肤在月光下宛如瓷釉般清透白皙。

这本是一具诱惑力不浅的身躯,可是啊,皎白的光照的似纱雾,竟如此圣洁不可亵玩。

伯仲星怕他着凉,伸手帮他盖住腹部,却被不耐得拨开,不知何时沈志晟的额头爬满了细汗,气味也愈发浓郁了起来。

伯仲星从床头柜抽了一张纸,轻轻替他擦拭掉汗珠,凑得近了几分,肉眼的美丽变得更加直观,纵使是在俊男美女当道的娱乐圈也鲜有像他这样冲击性的奇特气质。

他是饿了许久的狼,只要他想,眼前的人随时可以被他吃干抹净。这就是这个世界oga的悲惨生存现况。

但是他也深知,沈志晟是厌恶的,因为他是受害者群体的一方,以自己过去对他的了解,沈志晟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隐藏性别混迹在狼群之中,一旦打破了这样的现状,他们的关系的走向将会让他难以预料。

他赌不起。

况且沈志晟是那样一位对事业充满勃勃野心的上进者,凭借他的天赋和努力,迟早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伯仲星对此深信不疑。

他也知道,在梦想和事业面前,爱情和欲望对沈志晟来说并非必需品,甚至没那么重要——哪怕他见过沈志晟无数次睡颜,却从未见过他抑制不住信息素失态的样子,即使是药物也达不到这种效果,除非是真的不在乎,不感兴趣。

所以他不敢滋生一丝一毫的亵渎心思,而是选择保持缄默,就像以前他还不叫“伯仲星”——并且架着副厚厚眼镜一个人默默坐在音乐阶梯教室弹钢琴那样,总有别的方式宣泄情绪,比如一个个跳跃在五线谱的乐符,比如这样无人的漆黑夜晚。

直到沈志晟完成他的梦想,然后回头发现身后的他。

伯仲星深吸一口气,强行压抑住体内躁动的信息素,对他来说没什么难的。他又拉上了毛毯,这次沈志晟没再乱动了。

“做个好梦。”伯仲星在他额头落下轻柔克制的一吻。

……

沈志晟醒来时天已经亮了,窗帘却是关着的。

眼前的环境陌生又熟悉,沈志晟睡眼惺忪的环绕了一下四周,熟悉的家具摆设让他立刻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大概率又喝醉了,被阿星带回来了。

阿星总是不厌其烦的将他带回来,半年下来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苏醒方式。

他自然的爬起身,看了一下被放在床头柜的手机——8:30。大概是莉亚特批了他一天假期,手机里难得只有老爸昨晚发来的祝贺消息。

“乖乖啊,刚刚看到热搜了,恭喜我儿子,你是最棒的!”后面紧跟着6666元的金额转账。

沈志晟想起老爸的语气,忍不住莞尔。点击接收了转账后回复道:“谢谢大老板大帅哥亲亲”

刚接收完,聊天框突然弹出伯仲星的消息:

“阿晟,我下午有代言拍摄,上午先过来这边了,早餐在桌上。”伯仲星聊天从来不会多说一句废话,从来是言简意赅。

沈志晟走到客厅,看到桌上的早点——一碟水晶蒸包,还有一杯黑豆浆。一定是跑到小区附近几百米外那家网红店买的。他之前只是随口一提好吃,伯仲星却默默记下了。

沈志晟内心有些复杂,他忽然有些嫉妒伯仲星未来的伴侣。一定是个很优秀的女性alpha,毕竟伯仲星自己的养母也是位女性alpha。或是和大多数正常家庭一样,选择占人口最多数的beta来组成家庭。如果他沈志晟没有了这层虚假的alpha身份,还能得到这份重视吗?

餐桌上还有一个袋子,里面是沈志晟上次洗澡落在这里的衣服,被叠的整齐的包裹在袋子里。沈志晟拾起衣服,是熟悉的樱花味,不知是洗衣液还是芳香剂的气味,清雅的花香萦绕在他的鼻尖,叫人十分上瘾。于是拿起新的衣物去浴室冲了个澡。

出来后沈志晟披着毛巾躺在伯仲星的纯白真皮沙发上,无聊的看起了自己主演的这段时间爆火的《长风送归途》。

他一直觉得伯仲星是天生的演员,明明年纪比他还小一岁,却在演技上很是精湛,据说他是中途转行做演员的,迄今为止只拍了不到5部电视剧。拍的第一部剧就成功出圈,虽说有他父亲的推波助澜,但是如果是把烂泥定也糊不起来。

就比如这部剧的男主朱无轩,是国破家亡逃亡在外的民间皇子,一袭标志白衣斗篷,性格明月清风,仗义行侠,很少有人能将这股蒙尘明珠般的贵气和江湖气怀的豪情如此契合起来。伯仲星却让这样一个角色有了鲜活的形象。

和他对戏的时候,从不会有跳脱感,对方总能很快调动起身边演员的情绪。沈志晟甚至都没察觉自己的目光已经粘在了“朱无轩”俊朗年轻的脸上。

不知不觉一集结束,他摸摸口袋想看看手机时间,却没摸到什么,大概落餐桌上了。视角一转,看见茶几上有块手表——伯仲星的运动手环。

他拿起手表,上面还有汗液未干透的潮意,也许是早上健身后遗留的,沈志晟按了下侧边的按键,屏幕亮了起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侧躺着睡觉的人,沈志晟几乎一瞬间就发现壁纸上的睡着的人正是他自己!

沈志晟认真打量了几秒,突然反应过来自己被偷拍了,有些无可奈何,偷拍就算了还拍的这么丑他在桌上找到了手机,忍不住质问伯仲星:“你手表壁纸啥时候拍的?”

对面显示”对方正在输入“,却迟迟没发过来,过了好一会回了句:”你看到了?“

沈志晟:“拍的好丑。”说完随手甩了一张帅气的自拍过去。对方过了一会回复道:“晚上可能比较晚回去。”

沈志晟忍不住莞尔,这家伙还是这么喜欢汇报行程。于是回复道:“我下午也有点事。”

沈志晟中途回去了一趟,他家住在离公司很近的一个小区内,把今天换下的衣服扔洗衣机洗了一下,又自己做了点午饭随便解决了一下。

下午,他穿了一身极不显眼的卫衣,鼻梁架了副黑框眼镜,将他有些锋锐的气质磨平,粗略一看就像是星罗大众中斯文不起眼的一员。

他要去的地方,是苗花市最大的一家红十字会,位于外环的边缘地带。

为避免人流和狗仔的盯梢,他没安排常用的司机,而是自己随手叫了一辆出租。

沈志晟在大厅门口的阶梯站定,抬头看着眼前高大的红白相间的建筑,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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