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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遂安最近好像沉迷于拉饭局,短短一周内安排了三顿饭,一来二去杜莫忘和颜琛混熟了,时不时能互相调侃几句。

颜琛身上有能让人放松的快乐魔法,很会哄女孩子开心,在他面前杜莫忘不会多想,性子变得活泼了不少。谁能想到两人初见的时候,氛围称得上是剑拔弩张?

今天吃饭颜琛打电话过来,叫杜莫忘不要安排车,他直接开车来接她。杜莫忘担心他开那辆动漫痛车,在电话里问了一嘴,颜琛哈哈大笑,说谁家接女孩去吃饭开痛车。

上次喝下午茶不就是吗?杜莫忘腹诽。

吃饭的地方是家精致可口的苏菜馆,这次是金陵菜系,南京烤鸭片得酥脆多汁,可惜份量太少,两人出了馆子都只是五分饱。

“唉,商务菜是这样。”颜琛看了眼手表,“时间还早,我不能让你饿着肚子回家,有时间一起去逛逛?”

周五晚上正适合轧马路,王府井一早被两人pass,大晚上走那儿容易崴脚,粉白地砖坑坑洼洼从上个世纪到现在了都没修过;三里屯的小吃又贵又难吃,网红店居多,做的一锤子买卖,专杀游客;南铜锣巷倒是可以,但这个点人山人海,到处都是人头,难得买点东西。

上次也是这个时间点,朋友来北京颜琛作陪,在南铜锣巷被人踩丢了一只新皮鞋。

“特别可惜,那双鞋子是巴黎纯手工鳄鱼皮的,工期从前年早春排到了去年秋天。我等了好久,刚收到就换上了,还没穿热乎呢,就丢在了南铜锣巷,再也没见到过。”颜琛夸张地叹了口气,“我想我学学甘地吧,做个好人,把另外一只皮鞋脱下来扔到鞋子被踩掉的地方,希望捡到皮鞋的人能捡到一对,好好对待它们。”

“然后你光着脚回去的?”杜莫忘半信半疑。

颜琛满嘴跑火车:“肯定不会啊,十二月份哎!就算不冷那也脚疼啊,就北京这城市规划,前年的井盖子今年都还空着──我在附近买了双老北京布鞋,还挺舒服。”

杜莫忘捧腹大笑,颜琛绕道副驾驶替她拉开车门,帮她系好安全带再坐上驾驶室。

“吃不吃东北菜?”颜琛随口说,出了高档餐厅,他不再用文绉绉的语句,“柿子鸡蛋饺子,酱棒骨,还有铁锅炖也好吃。那家店从我上大学的时候就开着,现在生意都很好,不过就熟客多,不出名。”

杜莫忘点头:“我不挑食。你不是在英国上的大学吗?”

颜琛笑了笑:“我在国内上到了大二走的,所以我现在都二十五了,才刚大学本科毕业。”

“你本科也是读金融?我看学校官网介绍你还辅修了教育学。”

“不是,我在国内读的材料化学。”

杜莫忘大为震惊,颜琛怎么看也不像是读理科的,还选这种耗脑子又费体力的天坑专业。

“不像,是不是?”颜琛飞快地偏头瞥了她一眼,引擎轰鸣,亚麻色鬈发被晚风扬起,露出光洁的额头,含笑的桃花眼从墨镜框上沿的缝隙溢出来,“我姥姥家里搞化工厂,我原本打算毕业了回家走后门啃老。”

这和杜莫忘了解的事情大相径庭,她怀疑颜琛是在骗她。

“真的,不骗你,难道在你眼里我是那种谎话连篇的人吗?”

今天晚上颜琛和平日里真不一样,谈起这些话时他像是平白年轻了七八岁,成了个刚上大学的学生,眉眼里都是清澈的朝气,神采飞扬。那些包装出来的彬彬有礼的绅士和招蜂引蝶的风流全部褪去,如同剥开山竹坚硬酸涩的死板外壳,里面是柔软酸甜的饱满果实。

车停在小区门口,颜琛探过身来解开杜莫忘的安全带,眼前被黑影遮挡,视野里什么都看不到,面上涌动着一股暖流,她只闻到他身上清爽的薄荷味须后水的气息。

“你今天和我说了好多话,你和一开始的时候太不一样了。”杜莫忘看向他。

颜琛抚平她肩膀上被安全带揉出来的褶皱,动作轻柔得像吹落一片叶子:“我对不同的人是不同的态度,杜小姐。之前是我有偏见,很抱歉。”

杜莫忘的高兴值又往上翻了一番,她进小餐馆的时候也忍不住笑,差点撞翻了门口的招牌。

“小心!哎哟妹妹,怎么这么着急呀?”一个膀大腰圆的中年妇女乐呵呵地从后厨露出半个身子。

颜琛脱下西装外套搭在臂弯,衬衫袖口卷到肘部,把招牌摆正,拍了拍上面的灰。他冲着妇女笑:“晚上好老板,我和她说这里的菜好吃,她等不及了。”

“小琛!你好久不来了,真难得,你居然会带女孩子来我这小破店子吃饭,还是这么可爱的小姑娘。”老板一边走一边拿湿帕子擦手,从冰柜里拿出一瓶豆奶塞给杜莫忘,“请你喝,别客气!”

杜莫忘推辞,颜琛说:“收下吧,你如果不要,老板会生气的,怎么说我也在这里吃了好多年,这点老顾客福利还是能享受的。”

“是啊,小琛大学的时候就在这里吃饭,那段时间我经营不善,还是小琛替我在学生里宣传,这家店才这样慢慢开了下来。”老板笑呵呵的,“吃什么,今天我掌勺!”

小店没有纸质菜单,两个人看着小黑板上用粉笔写的菜单挑,杜莫忘不知道什么好吃,颜琛点了几个老少皆宜的菜式。

老板动作麻利,菜端上来不过是普通的家常菜卖相,胜在材料新鲜,香味扑鼻,份量给的也十足。

颜琛挑了块卤得最好的酱棒骨给杜莫忘,长骨头都夸张得超过了盘子。酱色油亮的大棒骨炖得软烂,但还没有到脱骨的程度,需要用牙齿啃咬。咸香的卤味浸没进每一条肉丝纤维里,刚从锅里捞出来,热腾腾的味道正好,连着骨头的肉筋软烂弹牙,嚼两下就化了,胶质残留在舌尖,回味无穷。

柿子饺子馅料饱满,满当当的饺子肚子煮熟后浮现出核桃样的褶皱皮,半透明的饺子皮透出里面红黄的色彩,咬一口汁水在嘴里爆开。难得老板在冬天还能找到这样多汁的西红柿,鸡蛋也选的黄多白少的土鸡蛋,口感松软。

光着这两样就足够杜莫忘两个人吃饱,颜琛又要了瓶橙子味的北冰洋。

两人甩开膀子吃,颜琛的吃相算不上雅致,却也不粗鲁。只见他骨节分明的双手握住棒骨的两头,玫瑰色的嘴唇一张一合,皓白的牙齿轻松准确地撕咬下合适的肉块,闭着嘴大嚼,腮帮子鼓囊,像头撕扯猎物的雄狮,饕餮又霸道,唇瓣上涂了一层亮晶晶的油光。

房间里开着暖气片,热烘烘像是晚春,吃了一会儿两人都热得不行。杜莫忘脱下了外套,颜琛干脆解开了衬衫领口,精巧的锁骨明显地矗立,精壮的小麦色胸膛袒露在暖气里,光泽晶莹的皮肤上覆了层薄汗。此时的他比起高档餐厅用餐时更具有人间的烟火气息,宛如供奉在博物馆的古典雕塑重获了生命,从阳春白雪的展摊步入了柴米油盐中。

墙面斑驳,大大小小的油污覆盖在破败的粉墙上,厨房里油烟“滋啦啦”炸响,暗黄色的灯光摇曳,灰白色的烟气钻过门帘飘散在餐厅上空,眼前的景物都蒙上了层呛鼻的模糊烟雾。杜莫忘看向他,颜琛刚吃完一根棒骨,脸颊熏得桃红,额头上泌出细汗,浓烈的剑眉紧紧蹙着,一边眉尾又挑起,认真地用筷子刮筒子骨里的骨髓。爱吃肉的男人身上总有种血腥味的野蛮气息,喜欢带骨肉的更甚。

颜琛是眉眼深邃的混血儿,眉骨高挺眼窝深陷,直刀样笔挺的鼻梁,要比东方人更有蛮气。他偏头撕肉时,浓密的眼睫半遮宝石蓝的眼眸,也很难完全掩盖住从眼瞳射出的鹰隼般的精光。他啃着肉,宽阔的肩,修长的胳膊,有力的手,额角隐约鼓动的青筋,简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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