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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昀珏就算过上清心寡欲的生活,生活的狗血也不会远离他。他一早上打开门,就看到陆珞提着行李箱打算来借宿了。陆珞简直是理所当然,堂而皇之地行使着他作为长辈的权利。
“小叔,真的假的,你居然还有个儿子!你和女人发生了关系?”任昀珏万万没想到,陆珞不仅不是性冷淡,还是个始乱终弃的渣男,简直是给他们任家抹黑。
任家……陆珞像是想到了什么。在上流圈里任家这个概念已经不存在了吧,自从任璎死了,家族产业都不存在了以后,任家已经退出了那些名流的视野。那些老人眼里,提到任家也只会想到老爷子和任璎。现在任家这两个字只指代家人了。
“我当年被借精生子了,我以为是给不孕不育的朋友夫妇提供的精子,就心软答应了。而策划这一切的女人是我曾经的爱慕者和朋友,我明确拒绝了她,没想到她居然会不惜犯罪。”
“这么荒唐,这是里才有的剧情。这女人是个个变态,小叔你赶紧去告她。任昀珏认识的妹子都很有魅力,他对陆珞的交友水平表示担忧,识人不清也是种病。
“把这件事情闹大,有什么好处?我明天就登上娱乐周刊的头版头条,到时候你和你哥都会扒出来是我的侄子,一起被抹黑。”陆珞对任昀珏的拱火有着清醒的认知,他依然是一副清风霁月,冷冰冰的样子。
“要被扒出来,也是我哥这个房地产大老板,我可没有上头版头条的价值。”
“好了,pass。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你千万别和你哥说,我怕他会借题发挥。其实她得了食道癌,快不行了,才联系上我。”比起任昀珏对他的担忧之情,陆珞的心情是从世界变成黑白色到现在想开了,重新变回彩色的。
“小叔是想认回这个儿子,作为任家的继承人?”
任昀珏和任琼是不打算生儿育女,随便家里断子绝孙也好。陆珞虽然从来没有说过不满的话,但他还是很在意这种事情的,毕竟任老爷子还活着,只不过人在海南岛养老管不了他们太多事情。
任昀珏合理怀疑小叔在爷爷面前,说了他和他哥不少坏话,不然为什么他每次去看爷爷,老人都是一脸黑线。
“你这思维跳跃的有点快,事已至此,我不能假装无事发生。”陆珞确实有想找个继承人,但那个人不一定会和他有血缘关系。在他的认知里亲戚不靠谱,侄子都是熊孩子。
“我觉得如果那个弟弟是个好人,他就不会认小叔,二十岁的人不会图父爱,一个正常的现代人不会有认祖归宗的封建思想,绝对只会为了钱认你。”
“小珏,你懂的我会不懂吗,我为了我的事业已经连爬带滚多少年了。”那些烂片和偶像组合,任昀珏是看都不想看,估摸着小叔的眼里是只有钱了。
“小叔,你现在缺一个替你养老的人,现在的养老机构和保姆都不能让人放心,图财害命的有的是。”
“是啊,你们一个两个我是指望不上了。不过我也没想活到七老八十。”自恋如陆珞,甚至难以接受容颜老去,身体机能退化。像陆珞这种自诩有才华的人,改天学罗马人自杀,任昀珏都不会感到奇怪。
“这不是华铄集团的律师林玦吗?”看了陆珞给的照片,任昀珏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年轻男子是谁。还是给他哥下毒的重大嫌疑人之一。这个林玦大学学的是中医,毕业后却当了律师,也是个人才。
“我知道。”所以说陆珞是在看结果。
“陆珞,早点把照片发给我不行吗,你这是在耍我!”任昀珏合理怀疑一旦凶手是林玦,陆珞就有理由让他人间蒸发。如果不是,林玦还是有好处拿的。
他们家的人都在隐瞒一些事情,任昀珏敢肯定陆珞跨区过来度假绝对不是为了这件事。
陆珞是来看许映月以及处理林玉的事情,任昀珏的住处更加近,更加有隐私安全性。
看到任昀珏,让他不由得联想到洛黎,大大小小的事情加起来那么多,他本应忘记却还是让他难以忘怀。
四年前。洛黎,容颜艳丽,给人一种侵略性的吸引力的二线明星,据说是本地黑帮大佬的私生子。
洛黎虽然是一流长相,但在娱乐圈有比他美的,比如金马奖花瓶影帝林雪雍,全靠一张脸。陆珞很少对人动心,而他像是被蛊惑了一样想要捧洛黎,可以说是失去了以往的理智,偏执和占有欲一涌而出。
很久以前,陆珞以为他不会再有这份感情了——虽然不能等于爱,但确确实实是想要拥有一个人的心情。陆珞被那人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而陆珞确实不能够爱他,他只能克制住自己的感情。
洛黎却自诩清高,拒绝了被陆珞包养。那个晚上,陆珞像是失恋了一样去了一所僻静的酒吧借酒消愁,他醉的不行,又不想让人知道,挣扎着想要去任昀珏家凑合一晚。刚好,洛黎就在任昀珏的家里,他才知道他看上的是侄子的男朋友。
也许洛黎和他听说的一样,他不在乎名利,只在乎颜值,对性格恶劣,长相出色的大牌明星很有一套。而他的侄子的长相放在美人如云的娱乐圈里也是顶尖的,任昀珏比洛黎更加漂亮。
任昀珏和洛黎站在一起的时候,两人风格不同,洛黎是明艳动人,像是带刺的玫瑰,艳丽不逊色混血儿,任昀珏俊美无双,贵气非凡,笑起来的时候如沐春风,但面容和骨子里又有几分冷意。但奇妙地中和了。
陆珞就当作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继续自己每天的工作生活。他以为任昀珏也好,洛黎也好,就算是在一起不长久,他们也会幸福。没想到,洛黎却被私生饭绑架生亡,由于这件事情比较恶劣,就被上头压了下去,报导的是意外生亡。真是可怜的孩子,两个都是。
“曾经,一只鸟住在我身体,一朵花在我的血中旅行,我的心是一把小提琴。我爱过,或不曾爱。不过总有人爱我。”[1]
[1]胡安?赫尔曼《墓志铭》
客房的床,任昀珏躺上去觉得有点嘎吱嘎吱的,就购置一张新的床,由于今天才送到,他还来没来的及装好。他大方地把主卧让给了陆珞,为了让自己睡得舒服,他跑去任家的宅邸过夜。
沈墨筠自然是非常欢迎任昀珏来,任琼也希望他能够一直搬回来住。
虽然沈墨筠做的饭比任琼做的要好吃一些,他做的松茸火腿烩饭和餐馆里的有的一比,但任昀珏还是更喜欢任琼做的家常菜。结婚以后,任琼却不下厨了,以至于任昀珏认为他是进入了丈夫的角色。大抵在大哥心里男人是不用不下厨的,交给老婆做放心。
当晚任昀珏发现了大哥的夜生活的真实情况。在任昀珏的认知中,一对同性伴侣,要么有固定的体位,要么就是互插,比他还要直男的大哥是的可能性有80%。
读大学的时候,任昀珏还撞见过任琼在家里干他的大学老师……任昀珏每次上老师的专业课的时候,当两人视线对上了的时候,他都能看到老师尴尬的笑容。
任昀珏喝了不少低度数的葡萄酒,他本想躺着看会电视再睡,没想到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他半夜醒来发现电视机还开着,自己的耳钉没有摘掉。
他晚上有了尿意,自身没有憋着的毛病,属于有点感觉就要放掉的人。家里一共有两间厕所,任昀珏想再洗个豪华澡,准备踏入装修得堪比澡堂的那间,尤其那浴池,简直是帝王级别的享受待遇。
而那天,那里的灯却开着,门还没被关好。任昀珏恰好看到任琼被沈墨筠压在池子里狠狠地干,沈墨筠用的是后入式,他尽情宣泄自己的欲望。
沈墨筠,清俊质朴,宛如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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