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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好久不见了,我很想念你”“你”字才刚一说完,何万胜就像玩偶般朝后一飞,弧度优美的落于一张质询桌上,当场压裂了桌面和三张椅子,桌上的麦克风也随之掉落。何万胜从高中时就喜欢这个小他几届的学妹,老是以回母校打篮球的借口偷偷的子她,并利用自己学长的身份威胁小学弟不准泡她。打小就长得可爱的任依依一向深受同学喜爱,外向的个性更拥有不少打闹的哥儿们,因此她很难不在学校出锋头。上了国中她的女性第二特征来得比同龄女生发育早,十三、四岁已出落得俏丽可人,削薄的头发更突显她的明丽五官,自然吸引大男生的注意。在她十五岁那年,十八岁的何万胜当着众人的面宣布她是他的女朋友,他这招叫先下手为强,以为这样便能获得她的好感。谁知他的得意扬扬换来他生平挨揍的第一拳,人家根本不甩他的赏了他肚子一下,随即吆喝一群同学打球去,无视他的男儿心和肚子一样痛。此后他不断的学人写情书,送乱七八糟的花,做出很多那年纪为讨女孩子欢心的蠢事。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八个字大概是为他而写吧!总之不管他用什么方法都无法打动她,但愈挫愈勇的他却更加死心塌地的非她不要,闹得两家家长也跟着不开心。一方是怪她不知好歹,一方是恼他恬不知耻,两家人走在路上是互不打招呼,你看到我问,我看到你避,一条直线硬是可以走出十数道岔路。为了摆脱他的纠缠不休,任依依舍下东部的朋友上了北部念大学,而且除非是寒暑假没法子,不然她都尽量挑他不在的时候回家。像他当兵被调到外岛的那段期间是她最快乐的日子,那两年她几乎一有假就回牧场,不怕半路遇到欠扁的疯子拦路。而待他退伍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用载卡多载了一车聘礼聘金来提亲,气得阿旺叔公在她未出手已先抓起扫把赶人。提亲未果是两家真正闹僵的原因,从此何万胜的父母不许他再和任家的野丫头扯上任何关系,任财旺更是每见何万胜一回就哼一次,根本和他侄孙女没两样,都是硬脾气的人。“想念我的拳头是不是,好久没扁你都不晓得猪头长什么样!”她实在不甘心的又踢翻一张折叠椅。甩甩十只小鸟在顶上飞的头,不以为意的何万胜照样一笑“是很怀念呀!自从你上了大学后,我就没机会再见识你的拳头。”他还刻意去学了跆拳道和空手道,但结果还是避不开。“少跟我攀丝攀藤的,你到底想要怎么样,我的牧场你也敢动?﹗”为了不让它被拍卖,她已经费了不少劲,他少来穷搅和。叔公的遗嘱最莫名其妙了,订那什么烂条件,留给叔叔婶婶养老不是很好吗?她一个人很好养活的。他的眼神深沉一黯“我记得牧场是登记在你叔公名下,他死后应该留给富贵叔才是。”“我说是我的就是我的,你废话一堆干什么。我要你停止散播谣言,让青春泉牧场的牛乳和肉牛进入市场。”背后搞鬼的人最无耻。“你在求我吗?”他的语气中带点高高在上的骄傲,他这种人是永远学不会教训。任依依轻蔑的钣“你认为我在求你吗?”搞政治的人通常流于自大,目空一切地只愿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一切—不轻易承认错误,她的轻蔑在他看来不过是拉不下身段求人的表现。他爱她,所以接受她忸怩的个性。“其实那块地对你一点用处也没有,何不把它出售给我,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会尽量给高额卖价。”钱对他来说是小事一件。“那些钱你拿着买墓地吧!只要我活着一天,你就休想染指我的牧场。”谁说对她没用,那块土地上埋葬着她的心。何万胜拢起的眉心像在说她很不驯。”你干么这么固执,当个有钱人不好吗?”“如果要有钱必须像你一样黑心肝的乱造谣,我宁可当一辈子的穷人。”至少她穷得有骨气。谁都想发财,但是不义之财取来心就寒,没人晓得这是踩着多少人的尸体而来,混着多少滴辛酸泪。“现在是法治社会,凡事讲求证据,随意污蔑他人是属于犯罪行为。”抚抚差点变形的下颚,他一口咽下腥甜的红液。“别告诉我不是你向酪乳站施压,要他们不收我牧场的牛乳,还有阻挠我们肉牛的销售,你想逼得我走投无路是吧!”再笨的人也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她不卖地,他逼着她卖,她顽强抵抗,他便使出低劣的手段让她不得不卖。他比以前阴险多了。何万胜抽出一根香烟叼在嘴上点燃“其实你何必那么辛苦呢?女人最终的幸福是嫁个有钱的男人。”他不否认也不承认她的指控,会议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大家心知肚明用不着假正经,认识太久的利与弊就是不用开口对方也晓得你在想什么。政治路走久了,他懂得不正面回复以免落人口实,骯脏事自有人出面顶罪,他不会蠢得对号入座。“这个有钱人是指你吧!”她语气中流露出不屑。“嫁给我有什么不好,早几年前你就该同意我的提亲。”他一直认为她最后一定会嫁给他。虽然她长得甜美秀丽,给人一种飘飘然的清灵感,但是她的火爆性子绝非普通人承受得起,男人只要和她相处五分钟便会被她吓走。也许她人缘好得没话说,不过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没有几个男人敢拿一生幸福下赌汪,除了他。他太迷恋她了,喜欢她孩子气的笑容和自然散发的娇媚,看着她由少女长成美丽的女人,他相信等待是值得的,她非他莫属。毕竟山里头象样的男人不多,而且多金、有势又特别心仪于她更是只有他一个。“很抱歉让你失望了,她要嫁的有钱人是我。”半带戏谑半是冷静的诺亚,以王者姿态走了进来。没人瞧见他背都湿了,硬将未平的喘息压入胸口表现出得体的气度。经过东台湾阳光的曝晒,他一身古铜色肌肤散发性感魅力,再加上因急奔而显得红润的双颊,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宛如由中古世纪壁画中走出来的王子,全身上下笼罩着一股贵族气息,明显地高人一等。“诺亚,你走得更慢,一双长腿是长着好看的呀!”一见到他,任依依抱怨的走向他,身体自有意识的靠着。不知不觉中她习惯了依靠他,纵使他没什么大作为只陪着她身边,但那份安心就是能让她放松,像是一座天然的安全港护得她不受伤害。即使她知道他总有一天会离去,可短暂的温柔已给了她补充能源的力量,使她毫无后顾之忧的全力冲刺。她常想若是这个男人属于她该有多好,可是她不作梦,现实终归是现实,偶尔的依赖是她一时的软弱,她一直是一个人的,将来也是一个人,没有他她会更坚强。因为这是必须的,自己的生活由自己负责,好与坏也是自己承担,没有谁该被依赖。“走得慢才能欣赏到好风景,谁像你横冲直撞地没个女人样。”他宠溺的捏捏她小鼻子。“你敢嫌弃我——”她横眉竖眼的一瞪,无形中流露出小女人的娇气。“嫌弃我就不来了,不然又被你压得喘不过气来。”他指的是初见面的那件乌龙闹剧。但是不知情的人只当他们在打情骂俏,看得眼睛都红了。“哼!算你有自知之明,没来自找秽气。”她撒娇似地往他肩膀轻捶一拳。含情的蓝眸微微一笑“瞧你一眨眼跑得不见人影,害我以为女朋友跑了。”“跑了你不会追呀!我又不是太阳让你死也追不上。”夸父追日是追到死。“谁说不是,你就是我心里的小太阳,腿若不长还真是难追呢!”旁人不晓得他追得有多辛苦,当他轻轻松松便能掳获如风的她。“少给我说肉麻话,你不觉得难为情呀!”尽管不认为他心口如一,但任依依的心里还是挺高兴的。暖流一道轻轻的流过。“是呀n呀﹗好肉麻哦!我都起鸡皮疙瘩了。”蹲着地上半喘气的任正义假装捡掉了一地的小豆子。她握掌一叩。“小孩子没事一边站,大人说话少插嘴。”“我倒是建议你将他打包邮寄外层空间,省得光会吃饭不做事。”人家谈情他喊热。“好象是不错的提议。”她似是考虑的道,惹得任正义哇哇大叫。“你们夫妻俩联合起来欺负我一个弱势男孩,你们太羞耻。”他被打压了。在他看来两人亲密得宛如是一对新婚夫妻,尤其又被抓奸在床,因此没什么心眼的他早已认定诺亚是他的准姊夫,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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