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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刚走进教室,就被冲过来的悠悠一个熊抱给搂住了。
“苏——晓——筱——!你怎么才回来啊,我可想死你了!”她像个无尾熊似的挂在了我的身上。
“沙沙不在,你也不在,我一个人好无聊啊!”
“你不是有张扬陪着嘛。”我调侃道。
“别提了!篮球比赛不是要开始了么,这哥仨那叫一个争分夺秒,没日没夜地奋战在球场,这不,倒现在还没回来呢!”
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果然,三个人的座位都空空如也。
作为看着《灌篮高手》长大的一代,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篮球梦。意气风发的少年奔驰在球场,心跳加速,热血沸腾。
篮球对于他们来说,不止是一项运动,更像是一种信仰。
生活并非一帆风顺,那些少年也无法一直保持倔强。可是只要回到球场,他们就永远都是那个十八岁的自己。
秦诀早就对这次的篮球赛充满期待了。在我还没去北京的那几天,他就已经抱着个崭新的p4,对着nba各路大神猛流口水。
新装备是秦沐送给他的。
作为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我本以为他会义正言辞的拒绝。毕竟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自尊心这么强的他,怎么会甘愿收下如此贵重的礼物呢。
然而是我想太多了。
这货不仅极其坦然地接受了,并且用得光明正大,用得坦荡磊落。
我带着谴责的态度揶揄道,“还以为你坚决不为五斗米折腰呢,没想到一个小小的p4就把给你收买了。”
秦诀则不以为意,“免费的东西,不要白不要。”
说罢,又把藏在校服袖子里的耳机线抻了抻,调整好一个舒服的坐姿,目不转睛地看起了球赛。
(3)
对着课本放空,不禁又回想起这些天的北京之行。
临走的时候似逃荒,忙着分别却只为分别,好像熟识的人还在一起,这旅程就永远都未曾完结。然而眨眼之间,我们便已四散天涯,重启各自的生活,这才恍然,原来故事总是在不知不觉中画上句点。
脑袋被重重按了一下。
秦诀已在我身旁坐好,脸色绯红,校服被水打湿了大半。
“刚回来就发呆?”
他边说边抓起桌上的可乐,对着喉咙猛灌下去。
秦诀的左手臂带了个紫色的护腕,上面印着黄色的24,数字外围有一圈浅浅的白。那是他偶像科比的球衣号。
六年级时,曾经的小胖子秦诀迷上了打篮球。因为篮球,他臃肿的体型日益消瘦,个子也像竹笋般拔地而起。
这样的变化让他欣喜,他因此更加努力地提升球技。
快速运球、假动作、三分……
他没日没夜地练习着,感受着人生第一次因为努力付出而收获的回报。
初中那几年,nba群星闪耀。大鲨鱼奥尼尔、闪电侠韦德、风之子纳什、小皇帝詹姆斯……他唯爱黑曼巴科比。
那时的秦诀已经比同龄人高出一截,初二那年,他被选拔进省篮球联赛,在比赛过程中被一个教练看中,想要培养他走职业篮球的道路。
这个梦还没等开花结果,便被秦诀他妈扼杀在摇篮之中了。她怒火中烧,觉得秦诀也要像她的丈夫一样弃她于不顾。
那天下午,她疯了似的将秦诀房间里的科比海报撕了个粉碎。
也撕碎了他最初的梦想。
如果用颜色来比拟青春,那秦诀的青春里肯定充满了紫色和黄色。
象征着忧郁的紫与象征着光明的黄,交织融合,最后被时光之水逐渐涤清,像无法言说的忧愁,清浅枉然,如同一声短暂的叹息。
很多事情的结束仓促又寂然,如风,无形却力道十足。
很多年后,那个象征着曼巴精神的男人死于一场空难。
世界也因此陷入一片哀恸。
当飞机从760米的高空坠落,没有人知道他在最后的那刻想得是什么。
是恐惧吗,还是遗憾。像抓不住希望的手。
人生路无常,几多辉煌,几多绚烂,也不过是过眼烟云,顷刻尽散。
很多东西无法带走,但有些东西却会永远停留。
那是命运之轮无法拿走的坚定,它就像顽固的石头,恒久地留存在活着的人心中,烙印着,像永恒的刺青。
无论结局如何猝不及防。
无论最初的色彩变得如何淡薄。
他都曾是他心中唯一的神明。
四十五、招兵买马
(1)
比赛迫在眉睫,队伍却迟迟没有组成。
除了秦诀三人,耿乐还找来了他另一个好兄弟——小胖徐志鹏。
常年身居八班倒数第一的徐志鹏,据传是副校长的亲戚。如果说,这个班级里有99的人都对孙胖的碎碎念闻风丧胆,徐志鹏绝对是那个1的例外。
他老练的像一个演说家,侃天侃地侃人生,评古评今评兴替,仿若不慎被推翻的酱油瓶,聊起天来滔滔不绝,完全收不住闸。
作为班里唯一一个能和孙胖过招的人,他无比荣幸地被调到了讲台旁的位置,独门独户,宽敞明亮,隶属班级座位编制外,完全彰显出他在孙胖心目中的独特地位。
虽然热衷于侃大山,徐志鹏在篮球方面还是很有天赋的。他初中便进了校队,是十二中有名的“超级胖子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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