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妾灭妻?重生嫁奸臣夺你狗命 第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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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道德廉耻,什么礼仪规矩,不过是人拿来骗人约束人的东西罢了,利益面前,人会丢下道德廉耻、礼仪规矩,化为利益的走狗。根本比不上他们看不起的畜生。他用那双蓝绿色的眸子厌倦地、冷冷地看了所有人一眼,没有任何解释。方才还对他异常厌恶的众人急忙收起眼中的厌恶鄙夷,恢复了从前那副恭恭敬敬的模样。“拓跋少爷,该回去了……”一群人很快离去。远处躲在角落里的拓跋仪离得太远,长老们说的话他一句都没听见,他只在远处看到了拓跋枭跟次云发生了拉扯,随后次云就摔下了山崖。他以为是拓跋枭推的人,瞪大着双眼,等所有人都走了,他才敢跑过去偷看一眼,次云的尸身。他剧烈地发了会抖,也忽然像是怕了般撒丫子就逃。部落里的确没有传开拓跋枭弑母的消息,他只能把此事藏在心底,不敢对任何人说出口。接下来那些年,他几乎是在拓跋枭的阴影笼罩下长大的。拓跋枭是天生神力的武士,是族长父亲和长老们的宠儿,是部落里所有男儿需要抬头仰望的存在,随着他到了圣都,彻底成为了东荣第一武士,才十二岁的年纪就被封为将军,猎狼族所有人的话语权加起来都也敌不过他了。他与猎狼族的天敌狼群为伍,还下令所有人不许猎狼,初时自然有不少人反对,可直至这时,他们才发现,当初那个所有人都能踩上一脚的幼童早已是他们不可忤逆的存在。拓跋仪还只能在族中比武的年纪,拓跋枭已经能代表东荣出使大盛。那一年,拓跋枭已经习了几年的书。这世上可怕的不是凶猛残暴像野兽般无情的人,而是读过书、识过字,甚至明过礼之后,依旧无情残暴之人,这种人似乎天生就缺少共情和爱人的能力,蔑视人性,轻视人命。这样的人,偏偏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和顶尖的能力,能轻而易举就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实乃杀人机器。他虽年幼,手上这些年却也已经累下不少血债,加之带着难以收敛的疯性,东荣已经鲜少有人敢与他作对。唯有那年来大盛时,偏偏有个小女娃敢跟他对着干。两个人都是一点就爆的性子,初一相见,她就因他口中对大盛的鄙夷之语和他呛声,他自是不痛快,两人互看彼此都不顺眼,几次一见面都是硝烟四起。他还记得那时,别人都爱叫这气人的小姑娘乳名。她虽性格泼辣,乳名倒是绵软粘牙一般,非要唇舌呢喃相贴才能喊出囡囡二字,拓跋枭自是不会这么矫情喊她,于是一口一个苏幼月,喊得咬牙切齿。直到发现对方在马术武艺上是真有些东西,并非夸夸其谈,他才勉强高看她一眼。十二三岁的少年,情窦未开,哪怕是见到同龄的小姑娘,也不会生出别样的心思,只会想着对方是强是弱,是不是自己的对手。何况他这会儿跟这个爱呛人的小姑娘还真是死对头,哪哪都看不顺眼。那日他们赛马一场,难分先后,最后结果未分,他却丢了对他而言最重要的狼牙,才到一半,便停马发了疯地去寻。小姑娘虽然厌恶他,见他似乎真的很重视那东西,便也不在乎输赢了,跳下马背认认真真帮他去找。找的过程中,两人都太专注,丝毫没注意到对方,额头狠狠相撞,他正焦急得快要发疯,这会儿怒火腾升,就要抓着她怒骂,却听她惊喜道:“拓跋枭,你看是不是这个?”他看到小姑娘笑得明媚,白嫩的手里晃着阿母留下的狼牙。失而复得简直是这世上最好的词语。他一把将狼牙夺了过来。小姑娘有些不满地撅了撅嘴:“拓跋枭,你弄疼我了!”他这辈子从来没对人道过歉。闻言,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这时,远处又响起婆子丫鬟们焦急的声音。“小姐,您在哪?小姐!”小姑娘一听,雀跃地离他而去。他道谢的话还没说出口,便咽了回去。再见面,他便更没有想道谢的心情了。毕竟那丫头实在是气人得很,口中好像永远都说不出让他觉得顺耳的话。她总有一句话就让他火冒三丈的本事。于是那天他又与她赌气,他挑衅让她重新比一场。她似乎也在意那天没有结果的比试,于是一口应下。谁知这依旧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比试。比试无疾而终,刚开始一会儿,他的佩刀就不甚划过她骑的那一匹马,那匹马失控了冲向山林之中。他虽全力追了过去,却有另一个少年比他冲得还要快。甚至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少年就不见了踪影。他心中暗暗惊讶于对方马术的高超,却不一会儿就在一道分岔路口迟疑方向。他最终选错了方向。
等回来时,就看见小姑娘已经摔断了腿,大片触目惊心的血迹濡染透了她的衣裙。他心中狠狠一刺,想追过去看看情况,可却被人拦了下来。他以为还有机会上府上道歉,谁知苏府却闭门谁也不见。这一错过,就又是很多年。他鲜少有梦。却时常会梦回这一天。杀人都没有生出过内疚的人,竟可笑得为了这么一件事生出了内疚之情。总有一天,他该给她道歉的。等待着,总算等到了,重来大盛的机会。 白狼篇(五)他终于说出了那声等了许多年的道歉。没想到,对方却毫不在乎。甚至说是他误会了。他又找回了当初总是会被她轻飘飘几句话气得火气丛生的感觉,可他还没说几句,她就哭得一塌糊涂。好像被他欺负了似的。她还跟他最厌恶的男人好上了。他又是一阵烦躁,烦得很快不屑离去。她根本就没了小时候的英姿飒爽,反而变成了和其他女人没什么两样的爱哭鬼,着实无趣。反倒是她的那个男人有点意思,是个真正的强者,又和狐狸一样狡猾,让人厌恶,居然还派人来刺杀他。于是再次意外遇到这个女人,他毫不客气将她当作俘虏一并带走,想要对付谢渊。谁知这女人的腿是好了,身体却弱得跟一只先天不良的猫崽子似的,还没怎么折腾,就差点病死,偏偏拖着这么一副什么都不是的身子,还敢跟他叫嚣,想要保护他要杀的平民,实在可笑。女人就是麻烦。一会儿病了,一会儿冷了,一会儿又热了,连吃点东西都娇气得不行,吃饼子嫌硬只肯吃一点点,他一会儿要给她找大夫,一会儿又要买衣服,还得去安排她能吃的进去的食物,免得她自己把自己给饿死。他开始后悔带着这么一个麻烦上路。这辈子,他拓跋枭还没这么伺候过谁。而她居然还那么不听话!他哪怕是真养一只野猫,也该知道亲人点了吧。可她就偏要跟他对着干。他让人折磨逃匿的圣子,她居然直接把人杀了。啧,还是个带着爪牙的猫。他可不放心,于是将她的手腕掰得错位。没想到,都这样了,她还学不会听话,居然半夜偷偷逃走。她不知道,她刚刚逃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半个大漠上的狼都听他调动,她能逃到哪去。于是他只是跟在她身后看笑话。他是真想杀了这个不听话的女人。可一想这段时日费了这么多心思,就觉得不甘心。于是他再次逼着她乖乖听话。她好像真的学乖了,答应他不再逃了。接下来一路上,她在他面前都极为乖顺,终于让他省了不少心。她不知道,她乖起来时,看起来柔柔弱弱,漂亮至极,倒真像一只被人娇养的猫儿。手感也极佳,那只手握在手里,像是没有骨头,柔软滑腻,总有几次接触让他竟想将那只手一直握在手里。他渐渐觉得养只猫儿也不错。只是如果真是猫儿,是他养的,就只能是他的,除了他身边,哪也不准去,除了他,心里面不能有第二个人。要是她再敢跑,他就折断她的腿,或者是杀了她,让她除了他身边,哪里都去不了。所以那群沙匪敢调戏他,他拖着伤也要将他们全部杀死!他养的那只不听话的猫儿看见他受伤了,居然要帮他包扎,还说不想让他死。就连那些被胡桑撺掇的那些士兵们又在暗地里讽刺他,她也为他说话。其实那些话他已经听了很多遍了,初时他还杀了那些说的人,到后来,他都懒得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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