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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哥……哥我错了,你别打,别打我……”

“老子叫你把手拿开!”男人的怒吼简直像要把他杀了。

连莘不敢不听,他哆哆嗦嗦地放下手,不想又是一脚踹到他胸口上。

“操你娘的!磨磨唧唧!”

胸口一阵剧痛,胃部翻搅,一口血就那么喷了出来,混着胃酸,口腔连同喉管都一缩一缩辣辣地疼。

连莘觉得自己快死了,胸口憋闷难以呼吸,身体又冷又热,脑仁胀痛,像有一根粗大的针在里面肆意翻搅,一鼓一鼓往外凸出尖锐的疼痛,腿和手都不听使唤,不知是冷的,还是疼的,从被殴打开始,就没停止过发颤。

他抱着头缩在地上,连巡逻的狱警进来了都不知道。

进来的狱警一棍子把还待打人的刘二电倒,压低声音呵斥:“吵什么吵!吵什么吵!不知道今晚时上校要来审问重犯吗!”

刘二倒在地上杀猪一样地叫起来,又被狱警踹了一脚,踩着脑袋。

“再叫直接把你拉出去枪毙!”

刘二憋着气咳嗽,手掌连连拍打地面,表示知道了不敢了。

狱警瞥一眼另一个角落安静蜷缩着颤抖的人,没说什么,只出去,回过身用钥匙把监舍重新锁上。

清脆的落锁声后,阴暗的牢房重新安静下来,此时连莘缓过被人殴打的疼痛,生病的无力感再度席卷而来,他疲惫得一动不想动。

其实刚开始偷东西时也是这样,技术不好,被人抓住是常有的事,有的人会轻飘飘地放过他,也有的人会打得很凶。

六岁的时候,他不懂那条街的规矩,偷东西偷到收保护费的混混身上,四五个人把他往死里打,隔夜饭呕出来,腿被踹断,牙也被打掉了两颗,血一直流一直流,他那时也以为自己会死,可他还是活着。

印象最深的是九岁,他被骗到人贩子窝里面,偷不够每天规定上交的额度,就会有打手打他,其中一次,“老板”坐在摇椅上,摇着蒲扇对他笑,说,连莘,有的人啊,含着金汤匙出生,呼风唤雨,众星捧月,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是有的人呢,生来就没有爹妈,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和狗抢东西吃,这种人就像井盖下面苟且偷生的老鼠。

——哎,对,井盖,井盖是什么东西你知道吗?

“老板”拿牙签剔了剔金牙,说,井盖就是大街上那些被路人踩在脚底下的东西,圆不溜秋灰扑扑的,你想想,老鼠待在灰扑扑的井盖下面,连亲近路人鞋底的份儿都没有,饥一顿饱一顿,白天不敢出去,晚上才去偷偷摸摸找点食物,哎——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听过不?你想想,啊?你想想,这能活多久?你说,连莘,你能活多久?

能活多久?

连莘答不出来,九岁的他跪在“老板”面前,肿着脸含含糊糊地哭,他说他想活。

活着就好,活着很好。

他不停地安慰自己,打就打了,被冤枉也无所谓,被强奸也无所谓,活着就好。

刘二龇牙咧嘴地坐回自己床位,看那边躺着死一样寂静的连莘,越想越气,越想越气,又不敢再弄出太大的动静。

于是慢慢走过去,从身后搂住他,用汗湿的大掌胡乱摸索着捂住他的嘴,威吓道:“不准叫!让我肏一肏你后面……不然,不然我就告诉别人你有两个洞,让大家都来肏你。”

过了两秒,感受到连莘轻微地点头,刘二喜上眉梢,“连莘?你叫连莘对吗?你好乖,老子最喜欢你这样的……”

刘二的阴茎慢慢复苏,他松开捂连莘嘴巴的手,一边脱内裤,一边猴急,“你把身体转过来,我……我操!!操!我操——!”

他吓得一抖。

转过脸的连莘,满脸是血,脸很小,衬得那双眼睛特别大,大眼睛往下流眼泪。

与此同时,牢房外面响起开锁的声音,“咔哒”,“吱呀——”。

连莘抬了抬脖颈,越过刘二的身体看过去。

红色的血糊满视野,对面不知用什么器具照明,有些刺眼,阴湿的囚房内只隐约看见几个重叠的人影,前面站着的男人身材高大,上身穿着精挺的外套,往下,是笔直的长裤,深蓝色,得体修身,细节考究,再往下,是一双黑色薄底快靴。

是……军服……军人!!

连莘突地一个激灵,一把推开面前呆住的刘二,跌跌撞撞往那边跑。

他发着烧,被殴打个半死,根本没什么力气支撑身体,他耗尽所有力气扑倒在男人的脚下,摸到那双锃亮的军靴时近乎喜极而泣。

连莘颤抖着手一点一点往上,似乎想借力站起身面对面说点什么,可他终究再无力气,只能揪住对方深蓝色的军装裤腿。

“救救我……求你救救我……我是被冤枉的,我是被人冤枉的,我,我没偷那么多钱……”

活……他可以活着了……

连莘被这巨大的喜悦砸中,涕泗横流,不停摇着脑袋重复自己没偷那么多钱,他像个受伤的小兽,哀哀地求他救救自己。

时慎序低下眼眸。

脚下扑着个脏兮兮沾满血的囚犯,光着身体,消瘦白皙的后背布满与男人做爱留下的斑斑青紫,躯干发抖,孱弱不堪。

那个栽赃潮钰偷东西的人。他想。

数分钟前,他刚审完一个叛国的重犯,那是个刺头,近一个月的酷刑都撬不开那张含着秘密的嘴,事关军队密信,他不得不亲自动手,仿佛指尖还残留着那时不慎沾上的猩黏血液,他不由得捻弄两下指腹。

这好像是他第二次求他。

他又极不合时宜地想到。

时慎序垂眸不知在想什么,半响,才问:“谁安排的双人监舍?”

有狱警上前,“是那位新来的审讯官——就是,就是,”他神色试探,“您前阵子安排进来的那位。”

那就是穆霖了。

时慎序动动腿,那只手却拽得很紧。

他皱了皱眉,用巧劲把那只手踩到脚底,被踩的人却没反应,显然已经陷入晕厥状态。

“在第三监区找个医生,之后就留在那,治好了等我吩咐。”时慎序沉声道。

时慎序抬脚,鞋底在连莘勉强干净的腰间蹭着擦了擦,那人毫无反应,他转身,在低矮的门边弯腰,离开了昏暗的牢房。

一号监狱建在山脚下,在首都郊区偏安一隅,一个不算多大的男子监狱,因着性质特殊,聚集了几大家族的势力,上层暗称其为整个a国中最安静又最权势滔天的地方,下可审平民乞丐,上可杀贵族总统。

监狱中第九监区关押的都是普通犯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代,都存在阶级,存在剥削,底层数量总要最多的。

第九监区环境最脏最差,收监的犯人大多是杀人拐卖罪,远比不上往上几个监区通敌叛国的罪名,即使连莘杀了数十个人,也不到往上关押的地步,何况他还只是盗窃罪入狱。

第三监区,已经是重刑犯的区域了,监区的刑讯室内,可以说——死生不论。

刚开始,连莘没想到他来的地方是第三监区——其实他连一号监狱有哪些区域都不清楚。

并且他还以为那位穿军服的男人临时给他找了个牢房,暂且搁置他,以便调查他的偷盗金额。

毕竟这是一间单人牢房,环境伙食等等比起当初只好不差,一天天过去,除了一位完全不与他交谈的医生,他谁也没看见。

可是当身上严重的伤转轻,突然这一天,有个不认识的狱警打开了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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