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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的夜晚,程玉邀我到酒吧喝口j尾酒,我抬头望向台北市向来都是雾霾的天空,竟在朦胧之中发现了几颗星星。
今年台湾的秋天直到九月底,天气才开始变得寒冷,但也不到深秋时节的冻和麻。我将这种要秋不秋、要夏不夏的「浅秋时节」称为「夏与秋的吻」。
我和程玉便是在这样缠绵缱绻的吻中相遇的。
我们读的专业都是设计,毕业後便各出一半,开了一家设计工作室,并以网购的方式卖出单品。
好不容易做到了二十九岁,品牌终於开了一家实t店面,开始为这些商业和资本的事情而奔忙,本来常常一起坐在里头设计的小工作室也渐渐蒙上了一层灰尘。
品牌名称以我们两人的名字命名,本来是准备叫作「玉仪」的,但程玉嫌名字老气,便换了一个古怪的名字:「集运仓」
一问之下,她才解释道:「集这个字的谐音就是季,运这个字就是我的玉再加上了个ㄣ,就这样取吧!在一众英文品牌之中,我们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啊!」她边说着边画品牌的商标,我无奈,却也觉得她可ai,便顺了她的意。
我来到她跟我约好的那间酒吧门口,尽量不明显地观察着周遭,静待程玉的到来。却不想她早已进店,而我却还傻愣在那等着。直到我转头看向店里时,才终於发现了她一直高举着的手。
此情此景,不禁令我想起了辛弃疾的那句: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酒吧里确实灯火阑珊,我不大习惯地调了调身下椅子的高度,直到找到满意的高度後,才抬头细细地打量程玉今日的装扮。
她今天身穿一件淡紫se的碎花裙子,上身搭了一件粉se毛衣,梳着公主头,脖子上挂着一条熟悉银制蒲公英项链──我送给她的、她二十四岁时的生日礼物。
一切看着都是那样的顺眼,唯有她左手中指上的订婚钻戒,看着令我有些不舒服。
「要杯什麽?」她凝视着我,手轻轻端起桌上装有淡橘se的j尾酒的酒杯,啜饮了一口。
「跟你一样的就好。」我除了高粱酒以外都没喝过,看她点这杯,也就决定跟她一样了。
对於未知事物的不确定感会使我的勇气锐减。
过了一会,我的那杯j尾酒便端了上来,我举起酒杯到唇边,浅浅地尝了一口,只觉得自己像在喝柳橙汁一般。
程玉打量了我许久,才慢慢放下酒杯,饶有兴致地道:「你知道邢绍他是怎麽跟我求婚的吗?」
我同样放下酒杯,向她耸了耸肩,表示不知道。
她淡淡一笑,眼里浮现出了一层薄薄的甜蜜,握住我的手,道:「多亏了你那天把我跟他留在那间咖啡厅,不然我根本听不到他对我的求婚宣言。」
「你们有买婚戒吗?」我轻轻地将这个话题带过,她不自主地笑出声来,向我道:「你是因为不想再听我洒狗粮了是吗?」
我安静地注视着她此刻为我所独占的瞳孔,默认了。
她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後简单地回答了我的问题:「买了,是个还蛮小众的品牌。」
我勉强地扯出了一抹微笑,直视着她的双眼,尽量不让自己在这样的情景下显得不和谐。
闺蜜结婚,我应该要祝褔的。
我们喝完酒後,出了酒吧。此时已是晚上的八点十五分,街上繁华热闹,即使是平日,仍有不少人成群结伴地出来逛街购物。
「哦对。」她笑着,从棕se皮制侧背包中取出手机,在相簿里一张张她与她的未婚夫的合照中边走边翻找了许久,最终才将手机递给了我,示意我看。
那是一张戒指的设计图,她在一边观察着我的表情,不久後便对我道:「你之前不是跟我说你父母催你跟简安泽结婚了嘛?这是我给你的结婚礼物的小预告!怎麽样?是不是有一点期待?」
简安泽是我父母在我小时候给我定的夫婿,我们两家都是十分传统且食古不化的家庭,尽管我对於这桩婚事表示出了强烈的反对,他们仍执意要我与我不ai的人结婚。
简安泽只能是朋友,不能是丈夫。
纵使他x格讨人喜,在人群中十分出挑,但我心之所向,终究不是他。
她兴奋地等待着我的一句肯定,我便顺了她,道:「嗯,我很期待,是蓝宝石还是琉璃?」为了不让话语显得敷衍,我後补上了一句问题。
程玉不轻不重地打了我一下,有些无奈地道:「琉璃?我又不是要给你拿去开光作法,是蓝宝石,你见过有人把琉璃磨成这样,然後镶在戒指上吗?」
「你知道我为什麽选蓝宝石吗?」
我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只听她愉快地答道:「因为你的眼睛像星空,也像大海。」
我愣了一愣,她又道:「看着你的眼睛,总是让我有一种很自由的感觉,我希望你在婚後不会被这段婚姻所束缚,仍然保持这种自由。」
「还真是九弯十八拐的原因啊。」我感叹道。
那天晚上,我们只在都会区走走逛逛了一会,便向对方告别了。毕竟我们早已不是学生,每天都有烦人的公事要忙碌,有时在心里还会忍不住祈祷自己能在明天早晨的闹钟响起时,看见自己高中一毕业便丢到垃圾桶里的校服。
就这样想着想着,当我准备进捷运站时,我又被钢板挡住了。
那段时光令人想念。
我常常会试图烤出当年母亲为我烤的吐司,但每次都是失败,自从母亲走後,我便再没尝过了。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旧时天气旧时衣,只有情怀,不似旧家时」吧?
即使我的朋友总是告诉我不要拘泥於过去,我仍然是在那段时光中搁浅了,并且乐於沉浸其中。
我的父亲为我取名「仪」便是希望我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优雅端庄的仪态,然而在感情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上,我是那样的凌乱而又衣冠不整。
画着设计图,我开始迷茫了。
高压的日常,老是使我感到痛苦,加上家中长辈对我的婚姻大事十分关切,我总是有种想去自杀的想法。
不过通常只要翻开书本,见到那张上头画着雪白的蒲公英的书签,我又获得了希望。
我想着那桩婚事,心里厌烦得很,索x放下了触控笔,走出书房泡了杯热可可来喝。
我边小口啜饮着杯中的热可可,边回想着稍早所喝的j尾酒。当然,这个b较没过太久,在热可可无懈可击的香甜之下,j尾酒很快地便被我认定为「难喝」的酒类了。
记得第一次喝热可可之类的甜品,还是程玉带我去喝的。
那是一个高二的冬天,我们在百忙之中挤出了一点时间,到了附近开的一间咖啡厅。我没有点一杯一百五的咖啡,而是点了一杯与程玉相同的热可可和法式千层蛋糕。
这是两位富家小姐这辈子吃过最奢侈的一餐。
从此以後,我们便不敢再去那间咖啡厅吃东西了。反倒是我,因为那日的热可可在寒冬中实在过於温暖、过於香甜了,教我从此ai上热可可。
我存了两个月的生活费才买了几盒热可可粉,那时虽已近夏天,我却仍每日偷偷泡一杯作早餐。後来被父亲突击检查房间,被搜出了不少热可可粉,他便气得大骂我整天只会喝这个,si了不管我。
嘴上虽然这麽说,但他仍然把那盒热可可粉好整以瑕地放回了我的衣柜里。
我回忆了许久,杯中的热可可终於被我一勺一勺地喝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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