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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沂知道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且不炙热,微风拂过带着丝丝清冽的花草芬芳,可是余沂现在心情不好,本来很喜欢的天气也变得令人烦躁。

余沂刚从宠物殡葬店回来,他于今天上午刚刚将陪伴11年之久寿终正寝的年迈的哈士奇布朗安葬。

布朗是他最后的家人了,他的父母给他留下一大笔遗产空难早逝,要不是他小舅舅足够厉害,身为他监护人的大伯自身也有本事不稀罕那份遗产,光凭年幼的他,都留不住父母的遗赠。

这种时候,余沂在校园的一个角落里看见了沐浴在阳光下圣洁宁静的小孩。

说是小孩,目测也就比自己小一两岁,有些瘦弱,看到的第一眼觉得是个天使,仔细看看又像是折翼的。

小孩明显有心事。

余沂心底涌上恶劣的破坏欲,笑着上前,轻拍小孩的肩膀,“是同校的学弟吧?怎么了?无家可归吗?要跟我回家吗?”

小孩很明显的抖了一下,转过来的正脸惊艳到余沂,不是多么明艳动人的美丽,就是一种说不上来的无害温和的好看,看着特别好欺负,一双湿漉漉的眼呆愣愣的仰视余沂:“啊?”

余沂心底的野兽蠢蠢欲动,笑容逐渐变态,毫不掩饰恶意的逗弄:“叫声主人,就带小狗回家哦。”

明显是乖宝宝的小孩居然没有被吓跑,呆愣的眼神变得清明透亮,很小声却很认真的询问:“那小狗跟您回家的话,会一直有家吗?”

小孩的认真让本来恶意逗弄的余沂感到意外,方才摒弃的良心居然找了回来,也跟着认真起来:“我没养过狗,只是偶尔去俱乐部胡闹过几次。但是我养过宠物狗,一只哈士奇,很闹腾,寿终正寝前还打碎了家里仅剩的陶瓷花盆,但是我今天葬它的时候还是很难过。我想我应该是个不会随便弃养的主人。”

小孩很认真的听着,然后乖乖巧巧的伸手试探性的拉住余沂的衣袖,声音细微但是清亮:“主人,小狗跟您回家。”

余沂带着三句话就把自己卖了的乖宝宝回到自己的公寓,进门的时候,小孩还特别有礼貌的说了一句“打扰了。”

余沂看着乖巧坐在沙发上的小孩,头疼的揉揉鼻梁:不是?我怎么真把这小孩带回来了?怎么有种拐卖儿童的负罪感?

余沂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一边喝一边思考,具体思考了啥自己也想不明白了,只知道他原本低落的心情好了很多,他……还是喜欢有人陪伴的,真养个小孩也挺好。

余沂放下水杯,对着乖巧注视自己的小孩问:“你叫什么名字?”

“明蕴禾……”小孩迟疑的停顿片刻,补上了“主人。”

“明蕴禾……是个好听的名字,嗯以后叫小狗蕴蕴还是阿禾比较好呢?”小孩太乖了,余沂控制不住的想逗他。

明蕴禾有些怕羞的眼睑半合,耳垂有粉色蔓延,很乖的回答:“都听主人的。”

一个很容易害羞的乖孩子。

余沂不禁感慨自己命好,捡回来的小狗居然这么合心意,“咳,那以后我叫你小明的时候,你就是狗狗——这个听着就是小狗的名字——日常外出的时候,叫你蕴禾,记住了吗?”

明蕴禾的耳根颜色更深了,“嗯,主人,小狗记住了……汪?”

小孩这一声迟疑不定的拟声词将余沂逗笑,见小孩耳根快熟透了,掩饰性的拿起水杯,遮挡嘴角上扬的弧度:真是怪可爱的……

余沂忍不住想要欺负他,握着水杯随意的把玩,稍微克制一下恶劣的想法,“嗯,小明简单介绍一下自己吧。”

客厅里有一瞬间安静过头了,小孩看上去没什么变化,但是余沂总觉得小孩全身紧绷着。

“……昨天之前,小狗做了八年的底下赌场黑暗场的打手,昨天早上被看中小狗能力的好心人归还了自由身,那位先生给小狗一天的时间思考要不要跟他,如果zhu……您没有带我回家,我应该就选择跟着他了……很抱歉,小狗应该在跟您回来前告诉您这些的,如果您觉得麻烦,您可以丢弃小狗的。”

明蕴禾原本通红的耳朵逐渐褪色。

很神奇,余沂从堪称静止的小孩身上看出了逐渐外溢又慢慢被收回的哀伤。

放下水杯的声音明明很轻,却引得小孩眼睑轻颤,小孩的情绪非常内敛,但余沂就是知道小孩心高高悬起,在不安的等待自己的宣判。

真的很好欺负!

余沂悄悄揉了揉酸涩的胸口,借着哽塞的感觉,板着脸不疾不徐的走到小孩面前,小孩除了轻微颤动的睫毛,依旧没有动弹。

余沂俯身握住小孩的手,温温的像一块手感极佳的暖玉,小孩的手握着很舒服,要不是能摸出细密的茧子,完全不像是个有八年黑暗场打手的触感。

余沂品味着酸涩的心疼,他不习惯安慰人,过往养着顽皮的布朗都是随手逮住给几个大鼻窦,然后一边对着一脸傻样的布朗骂骂咧咧,一边任劳任怨的收拾残局。

余沂满心酸楚却恶意满满的拉起乖顺的小孩向门口走去。

余沂没有专门看小孩的表情,想来也是藏的很好,还不如手里越来越冰凉的手来的直白。

余沂将小孩带到门口站定,松开手满意的感受到小孩外溢的难过,余沂透过玄关处用于审视仪容仪表的镜子,看到自己眼底的心疼和玩味,但凡小孩有勇气抬头偷窥一眼,也不至于被自己欺负成这样。

他终归是个性格恶劣的好心人,不论是当年将生病被遗弃的布朗捡回来,还是现在将无家可归的小孩领回家,他都是一边心疼的带回来养着一边又恶意的逗弄着,只是布朗是条真傻狗,比安静内敛、心思敏感的小孩更有傻福。

趁着小孩难过恍神的时候,余沂伸手迅速将小孩剥个精光,“咳,以后以家门为界限,进门后小明要保持赤裸,出门的穿着要请示主人的意见,特殊情况准许小明随机应变,当然主人事后也会视情况奖惩小明,知道了吗?”

“是,主人。”小孩迟疑的抬眼,注视余沂的眼睛依旧清澈,余沂却从小孩内敛的情绪中察觉出纯粹的喜悦。

说实话,余沂从没有这么了解一个人的情绪变化,尤其是他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小孩的情绪,这种随时解读并掌控小孩情绪的感觉真的很奇妙,也……很畅快。

说到底,余沂也是同样孤独的人。

小孩太乖巧,余沂的良心开始隐隐作痛,侧身打开一旁算得上隐秘的衣柜,将小孩的衣服整齐的摆放好。

再拿起布朗生前出门所需的束具:项圈和止咬器,倒是少了一个牵引绳。

原先将这些清洗好后摆在门口,是为了纪念布朗的,现在给小狗用上也就是顺手欺负欺负他。

“戴上这些之后就正式成为我的小狗了,蕴禾在此之前还有什么想说的吗?”余沂算的上体贴的问了一句。

明蕴禾一双清澈的眼愈发明亮,内敛的情绪暂时没有外放,但就是能感觉到他整个人变得更加乖软,“小狗是信息学院里跳级上来的研究生,后天要去一趟实验室,大概要待三天,其余时间暂时比较空闲。”

余沂惊讶:“没看出来啊,小狗这么聪明吗?那你怎么随便跟陌生人回家?”

明蕴禾小声的抗议:“主人,小狗不随便的,是因为您说要带小狗回家……小狗没有可以称之为家的归处……”

余沂的良心又开始疼了,“咳,我先打扮一下小明吧,呃,虽然是布朗生前用过的,但是都是消过毒的……”

余沂轻柔的给小孩套上项圈,仔细的调整了一个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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