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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正在咸yang0ng等待秦王的接见,心中虽然紧张,却未表现在其神se之上。

他淡淡地望向在其身旁的秦舞yan,十三岁就犯下杀人案的他,是乡人眼中的凶神恶煞,此时,他竟难掩慌张的心情,捧匣的双手不断微微颤抖着。

荆轲从他的手慢慢看向那个装有「樊於期」人头的木匣,心中猛然一ch0u,樊将军的「义」及燕太子丹的「情」顿时盈满心头,给他无与lb的莫大力量。

「士为知己者si」,他一个区区屠狗之辈得以被这麽多人托付,委以重任,岂敢不全力以赴?

他紧握着卷起的督亢地图,冒汗的掌心似乎也能感受到里头匕首透出的冰冷,只一刺,秦王也会变成冰冷的屍t,任务就结束了,他如此想着。

这时,秦王终於召见了,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

大殿上的秦王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荆轲心想,这就是那个一统天下,杀人如麻的始皇帝吧。

秦王神se得意地睥睨底下yu献城池的荆轲及秦舞扬。

荆轲命秦舞扬先献上樊於期的人头。

秦王看着这颗他作梦都yu除之而後快的仇敌人头,情绪越发高涨。

龙心大悦的他狂笑不已,戒心也大为下降。

荆轲知道时机到了!

他神se自若地将地图呈现在秦王的面前,然後慢慢慢慢地摊开。

他的手很稳,看不出一丝的紧张。

又有谁能想得到这样的一介屠狗之辈竟能有如此的大气?

此时,秦舞扬再也承受不住心中的压力,慌张地低下了头,以掩饰他的紧张不安。

只见秦王的双眼不断闪动,紧紧盯着地图上肥沃的城池,就像在欣赏美人的洁白无瑕的t0ngt,他露出了无b贪婪的神se。

地图慢慢、慢慢地,终於还是打开了……

最後,jg光一闪,图穷匕见,秦王大惊失se,荆轲大喝一声,抄起图中匕首猛然刺出……

多年後,

唐骆宾王有《於易水送人》: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

他,是古代最有名气的刺客,他,是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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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在这个有着光鲜亮丽外表的社会里,有一种古老的职业依然默默地活跃在黑暗之中,从事这种职业的人们,有些为了生存,有些为了正义,有些为了刺激,更有些只是为了纯粹的杀戮,各有其不为人知的目的。

这些人有个令人闻风丧胆、流传已久的共同名称叫做刺客,在现代,他们被称作--杀手。

「我们分手吧!」

什麽?怎麽会又是这样的收尾?为什麽?到底是为什麽?

「你说什麽?」

「我们分手吧,京宇。」

这已经是吴京宇第三十三次的失恋,伤心无b的他像游魂般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之上,过往的人们全都对他投以好奇的目光,他们都觉得奇怪,怎麽大白天的会有一个大男人失魂落魄、泪流满面地游荡在热闹的街上。

「喂,你看,那个叔叔好奇怪哦,像个小孩子一样边走边哭,看起来有点好笑。」

「什麽叔叔,是葛葛吧,还蛮帅的呢!嘻嘻!」

几个路过的国中小nv生对着吴京宇这个人指指点点,毫不t谅他的伤心难过,而他只是淡淡地朝她们看了一眼,空洞的眼神吓跑了几个小nv生,而他便继续魂不守舍地往前方走去。

「怎麽会这样……为什麽……」他的嘴里不停地喃喃自语,他的眉头都快皱出一道深g0u来,他的脚步却不曾稍停。

停下来,或许他的人生就结束了吧?

眼泪这种东西真的是非常奇怪,平常它不会出现,可是只要它一出现却又不可遏止。

此时,吴京宇的泪水就像是不用钱的海水一样,不停地奔流出来,一直流,一直流,一直流,又咸又苦,他紧紧揪着自已的x口,觉得自己的心很痛,而且不只有痛而已,还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酸楚。

他痛心疾首,根本无法接受刚刚才发生的事实。

这真的是事实吗?

他的眼泪再度淹没了他的脸。

事情是这样的……

今天是星期三,前几天他可ai的nv友打了通电话给他,神神秘秘的要约他出来见面。这让他觉得开心极了,还因此到处向同事炫耀,逢人就说。

「有个这麽漂亮的nv朋友,真是羡慕你呀,京宇。」大家总是对他这样说。

为了这次与nv友的约会,他还特地向公司请了个事假,老板也很贴心,二话不说立刻就准了他的假。

「你也老大不小了,赶快向她求婚吧!」老板总是对他这样说。

他很珍惜与nv友的每次约会。可是,珍惜的东西真的都能留得住吗?

这次,他花了不少心思到百货公司挑选了一个昂贵又jg致的小礼物,准备送给他最心ai的nv朋友,要给她一个惊喜。

他知道她最喜欢惊喜。

他们的关系也是在一次惊喜之中建立起来的。

从开始交往以来,他都是最疼她的,可是,他却万万没有想到,今天的约会,竟会是她向他提出分手的日子,竟是一场灾难的开始。

分手的日子总是苦的,苦的日子总是来的突然。

说到吴京宇这人,因为取其名字谐音的关系,熟识他的人都喊他「金鱼」。

他今年刚满三十一岁,是个看起来平凡到不行的标准上班族,而他的nv朋友,嗯,前nv友,是三个月前公司新聘请的总机小妹,长相甜美可ai,一进公司就受到不少男x的追求,许多j1ngg灌脑的公狗每天都抢着要接她下班,对她摇尾示好,她今年才刚从大学毕业,是个标准的社会新鲜人。

一黑二白三花四h,吴京宇全都不是。

他并没有加入公狗的行列之一,他依然过着平常过的无聊日子,他的个x很好,待人十分客气,处事也十分圆融,平常就乐於助人,是同事、朋友眼中的好好先生。

「你人很好,我喜欢你,京宇。」

也就因为他这样的个x,竟让他d打那群jg力充沛的公狗们,惊掉了所有人的下巴,那个初入社会的正妹新鲜人,也就是他的前nv友,很快地便喜欢上他这个人,认识才没多久,两人便开始交往。

这并不是吴京宇的初恋。

他的恋ai经验说来十分丰富,失恋经验更是所向披靡、无人能敌,从以前到现在一共谈过三十三次的恋ai,可怜的是,每一次都是无疾而终,没有结果。

他是一个乐於付出的人,尤其是为ai付出。他,非常的重感情,是个感x大於理x的动物。

所以,每一次的失恋经验,都让他肝肠寸断,在他的心中刻下了一道道深深的伤痕,而且一次b一次还要深,一次b一次还要痛,每一次的打击,都严重地伤害他的内心,侵蚀他的灵魂,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也许就快到极限了吧!

「这到底是为什麽?为什麽?为什麽?为什麽?为什麽?」

吴京宇疯狂怒吼咆啸着,他的失恋次数都已大过他的年纪了,他原以为这次可以跟现在的nv朋友,也就是刚才跟他提分手的那位可av孩,幸福洋溢地步入红毯的那一端,因为他们是如此的相ai,至少他自己是这麽认为的。

他的脚步并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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