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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里传出男人的声音:“陈总不接受采访,他现在出差去国外谈合作了。”

林重瞥了一眼,陆雪放的是财经频道最新的采访。

记者把话题往陈路生身上引,被采访人一说到陈路生就敷衍了事,含糊不清,只言片语间倒也模糊塑造出一个工作狂的形象。

叫人听了不禁感叹,有天赋和背景就算了,还那么拼命。

林重心里倒没有多少感慨,只心想,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一天有时就睡三个小时,这样咋都不猝死呢。

真他爹的命硬。

陈路生现在大抵在国外快活呢,喝着红酒,说不定怀里还搂着一个金发披肩的漂亮女人。

林重光想想就郁闷。

陈路生的快活令他心塞、不爽,而更让他难受的,是他破破烂烂的人生,和他身上跌落低谷的狼狈。

云泥之别,使他难堪。

显得他对陈路生可有可无,没了更好。

而陈路生对他,

很重要。

重要到没了他,他好像过不好余生。

“又帅,又有钱,还那么厉害。”陆雪犯起了花痴“救命,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男人啊。”

林重又想抽烟了,“那他要是个渣男呢?”

“那……”陆雪纠结片刻“我边粉颜边骂他。”

林重:“……”

雨一直下个不停,一会儿大一会儿小,雨珠蜿蜒过窗玻璃,留下扭曲的水痕,公司大门忽然被打开,两人收了伞,往里走。

一人是张总,另一人林重没见过。

不过那人看了林重好几眼,经过他们了,还回头又看了林重两眼。

陆雪不禁怀疑:“林哥,那个人你认识?”

“不认识。”

“那他为什么那么看你?”

“可能,因为我帅吧。”林重说完自己都笑了。

他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长得还可以,皮肤白净,五官也还算端正,但也就在普通人里稍微显眼些,没有多好看,不到惊艳人的地步,大学的时候,同寝室的室友说他有种寡淡的美,他都不知道那算是讽刺还是实在找不到可以夸的。

林重想,也怪不得那时陈路生看不上他。

陆雪听林重说完跟着笑:“林哥,你变自恋了。”

张总和那人在办公室里待了很久,到下班的点了,也不见人出来。

外面的雨倒是停了。

林重慢悠悠地把花盆里的烟头清了,然后才走,走出公司大门,见到同事们也都还没走,一个个围着门口的迈巴赫,又是惊叹又是拍照。

这么个小破城市,像迈巴赫这种车少见。

陆雪出来,嘟囔了一句:“迈巴赫而已,有什么好拍的。”

随后她拿出车钥匙开锁,上了自己的宝马。

人不同命,林重感叹一句,双手插兜,绕过他们,找到自己的红色小电驴,掀开遮雨布,抖了抖上面的雨水,团了团塞进后备箱里,骑车走了。

那辆迈巴赫有点眼熟,不过车嘛,同一款的车那么多,谁能确定那车就是他熟悉的那辆呢。

林重不知道的是,在他骑车离开后,迈巴赫的后车窗忽然降了下来,一个男人探出头,看向林重离开的方向。

防窥膜隔断了所有人投进去的视线,车的“主人”还在办公室里和张总喝茶呢,同事们自然而然地以为车内没人,所以见此纷纷呆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顿觉手里正在拍照的手机烫手。

他们对视几眼,尴尬地逃一般离开。

于是便没人看到男人的目光定格,许久未收回,直到张总和另一个人走出公司,那人坐进了迈巴赫的驾驶位,开车驶远,男人才终于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作者有话说:

路生:(?o ? o?)我来找老婆了。

林重回到家,家里人已经吃上了,他自顾自去盛饭,家里没有个像样的餐桌,一家人围着小茶几,沙发被占了,留给他的只有一个木板凳。

板凳很小,显然是给小孩坐的,且破旧,是他上小学时就有的旧物什。

他没坐板凳上,小板凳早负重不起他了,他怕他坐下去,板凳得散架,他直接盘腿坐在地上,夹了几筷子菜进碗里。

他哥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他,“弟弟吃。”

他哥傻呵呵地笑。

他哥是真傻,智商等同于四五岁的孩童。

鸡腿还没被他碗里的米饭烘热乎呢,他妈又把鸡腿夹走,放回了他哥碗里:“他那么大个人了,他不吃,小瑞吃。”

他从始至终没说话,吃自己的。

整个人被沉默笼罩。

在这个家里,他并不需要说话。

至于鸡腿,怎么放过来,怎么被拿走,他的筷子尖就没碰到过那玩意儿,家里的鸡腿永远没他的份儿,那都是他哥的。

不知是不是因此产生了报复心理,他以前跟陈路生吃饭的时候,点一份炸鸡,鸡腿和鸡翅,陈路生永远都抢不到,煮两碗面,荷的两个荷包蛋,陈路生也都抢不到。

陈路生总笑他没出息,抢食的样子像条没人要,饿了好几天的流浪狗。

他听完回一句——你要我。

然后陈路生不应他的话。

辣椒籽不经意滑进了嗓子眼里,呛得他连连咳嗽,辛辣感凝在喉咙,他灌了好几口水也没能压住,眼泪都被呛出来了。

他揉了揉潮湿的眼睛。

抢食还不算太没出息,想陈路生才是真的很没出息。

额角的疤又开始疼了,人一疼,就没那么多可想的了。

其他人吃完,一家三口打开电视看相声节目,他坐在地上,倒也碍不着他们的视线,他吃完,收拾完碗筷,回了自己房间。

顺梯子爬上自己的小阁楼。

他们家住顶层,附带一个小阁楼,阁楼很矮,他只能弯着腰进去,这个自初中起便让他直不起腰的方寸之地,就是他的房间。

他躺在床上,给手机充上电,闷头睡去。

第二天是周末,不需要上班,但他还是到点就醒了。

早上六点前必须起床,哪怕发烧,哪怕前一天加班到深夜也得起来,这是他们家的规矩。

当然,他哥不用遵守。

他下楼做了早饭,父母吃完早饭,带着他哥出门了,留他一人收拾碗筷。

大概十点,忽然有人敲门。

他趿拉着拖鞋,走过去开门,潮气扑面,带着股土腥味。

楼道里的难闻味道中,夹杂了一丝微带苦涩的男士木质香水味。

是熟悉的味道。

林重按在门把手上的手不禁收紧,他曾经总喜欢不要脸地往陈路生身上贴,用头和脸蹭陈路生的肩膀,痴痴地说:“你身上的味道好好闻。”

那一副不值钱的样子,简直又贱又傻逼。

把手上的横棱硌疼了手心,林重清醒过来,他定定看着门外的陈路生。

陈路生也看着他,站在门外,欲言又止。

他问:“你哪位?”

陈路生愣住了,眼睛一眨不眨,他呆滞的表情令林重想笑,可林重忍住了。

林重曾设想过他们重逢的画面,在最开始,离开陈路生后的那一段时间,他想过很多很多次,什么样的场景都有,后来就没再想过了,因为陈路生再没出现过,他的所有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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