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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要再叫我蓝教头吗,叫这麽大声你不害臊?」
「你背的是吉他吗?」我指一指他背上的黑se袋子。
「对啊!」他说。
「你参加吉他社?」
「嗯。」
「排球社呢?混得好不好?有人跟你一队吗?」
他没有说话,笑得很傻。
我拍拍他的手臂,然後说:「不过你背这样超帅,好像文青喔!一整个气质都不一样。」我说:「借我背看看!」
然後我接过他的吉他,背在身上,煞有其事地左右装模作样一下,突然我也觉得自己像是个文青。
「你背吉他要去哪里啊?」我问。
「我要去朋友家练习吉他,你要一起来吗?」
「真的!那你等我一下,我去牵车!」我赶快把手上的可乐喝掉,拿着我的篮球,跑去学校c场外牵我的脚踏车。「吉他再借我背一下喔!」我要求他。
然後我们就一起骑脚车去他的朋友家。他的朋友是一个原住民,我们管他叫做「的啦」,叫着叫着就叫做「德拉」,德拉有四个哥哥,上面最大的三个哥哥全部都到外地工作,家里只剩下四哥和他。他的四哥是一个乐团的吉他手,我们都叫他「拉哥」,他就敎我们几个小毛头玩吉他。真的是「玩」吉他,他完全没有敎我乐理,就只敎我按几个和弦,然後就叫我弹。
虽然我记不起德拉和拉哥到底叫什麽名字,但是现在我脑海里对他们的长相依旧鲜明。我第一次看到拉哥弹吉他时,他没有像一般电视上的摇滚客一样鬼吼鬼叫。反而他闭起眼睛,眉头深锁,额头冒着汗珠,腋下夹着音箱,左手疯狂的按着各种和弦,右手手指快速拨弄弦线,嘴里念念有词,哼着一个我听不懂的音调。在我震摄於他的疯狂行径中,突然他抬起头对我大喊一声:「rock!」。吓我一大跳。
可以认识他们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让我见识到原住民非常独特的freestyle的价值观。我想,那时和他们相处,对我幼小又无知的心灵多少产生一些影响。当拉哥将吉他塞进我的手里时,我惊慌得不知如何下手。「我不会啊!」我说。
但是拉哥和德拉非常不以为意。「奇怪?就弹下去而已呀!有什麽好不会的啦!」很显然,他们认为弹吉他b解数学题目还简单。「想弹什麽就弹什麽!」拉哥这样对我说。
「我想弹一首歌。」我说。
「很好,弹啊,弹就对了!」他说。
我刷一下吉他。然後迟疑一下。「是这样吗?」我问。
「多刷几个和弦!」他说。
然後我又刷了几个和弦,连成一首很不协调的音域。
「很好,继续!」他说。
「你可以敎我弹一首别人听得懂的歌吗?像是五月天的拥抱。」
「别急,弹久你就会了。」
「真的?要多久?」
「看你的天份。」拉哥非常帅气地对我抛下这一句话,然後继续玩他的电吉他。
我、蓝教头、德拉、拉哥,我们就在拉哥的房间里,拿着吉他,各自弹着「属於」自己的音乐,乱弹一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我们常会被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所束缚住,联考成绩要考到第一志愿才算有出息;要有一份好的工作赚很多钱才算成功;公式要记熟,只要套用公式就能解出答案;乾乾净净口齿清晰的就是好学生,在沙堆里打滚玩耍的就是野孩子。分数可以代表你的成就,甚至连「品行」这项也可以用分数表示。道德感、智力、创作力甚至到所有你想得到事,全部都可以用分数衡量,都可以「b较」,全部都到达满级分才是一个健全的人。
「去taade狗p!」拉哥问我:「你知道蓝调吗?」
我摇摇头。他说:「最早的蓝调没有任何伴奏,没有不拘束,就只有哼一哼而已。」
「吹口哨也算吗?」我随意的吹起口哨。
「算!」拉哥突然异常激动。「就是这样的啦!」他说:「很久以前住在美国的黑人,他们都是奴隶,被nve待,很可怜。他们为了抒发心中的寂寞,和对故乡思念,就很随意地哼唱过去非洲传统的旋律。」
「喔!我记下来了。」我像背历史考题一样记下来。
「记这个作什麽的啦!」
「你要记的是蓝调的jg神!」他说:「弹吉他不是为了弹一首歌而弹,是为了感情。」然後他非常激愤、用拳头很用力的捶一捶自己的x口。
「感情的啦!」德拉和蓝教头也一起附和。
「所以……我不用学一些乐理吗?我连谱都不会看,这样不就是乱弹?」我说:「我还是觉得应该学几首别人听得懂的歌才对。」
「你怎麽都讲不听的啦!你管别人听不听得懂。」然後他又补一句让我发笑的话:「那不是乱弹,是创作的啦!」
这就是摇滚──我从拉哥那里学到的。
後来拉哥给我一把吉他,有一阵子我常背着吉他四处乱逛。我只学到乱刷和弦,和背着吉他装模作样,假装自己是个文青。後来吉他在一次的大地震中,被我书柜上掉下来的教科书砸出了一个大洞,然後被我妈丢掉了。
有一天,拉哥带我去他练团的地方,蓝教头和德拉去过很多次,所以没跟我一起去。那里有拉哥的朋友,男的nv的都有,全部都是原住民,当然少不了啤酒、香菸、和音乐。他们的主唱是一个nv生,长得很像张惠妹,我记得她的名字叫蕾蕾,还有一个胖胖的nv生,她负责幕後,没有上台表演。
「这个小男生是我弟的同学,他对音乐很有兴趣,我就带他们来看看。」拉哥对他的团员说。
「弟弟叫什麽名字?」蕾蕾靠到我的旁边问我,其他人则回应了拉哥一声後,就各自做自己的事情。
「我叫阿彰。」我说。蕾蕾靠我很近,让我很不自在。
我的手虽然拿着拉哥给我的吉他,不过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在听他们团练,没有在练琴。蕾蕾唱歌很好听。
他们练完後,就会开始自由地胡乱哼唱、跳舞、喝酒,男男nvnvg肩搭背,我的身t很僵y,没有跟他们有太多交集,置身事外的感觉。
「弟弟,你在害羞什麽?唱首歌吧!」那个胖nv生拿麦克风给我。
「我唱歌很难听。」我说。
「难听不重要,要有一颗ai唱歌的心才重要的啦!」一个男团员对我说。然後一堆人起哄叫我唱歌,於是我就唱起伍佰的歌,有《浪人情歌》、《牵挂》、《挪威的森林》、《痛哭的人》,我唱到浑然忘我,闭起眼睛,开始鬼吼鬼叫,然後蕾蕾也跟我一起唱,我听到他们整个团开始为我伴奏,鼓声的节奏,电吉他的激情,贝斯的浑厚,我开始摇起头、甩起发,没错,我就是一个摇滚客。後来,蕾蕾要我跟她一起合唱《屋顶》,她一直盯着我看,而我却不断地闪避她的视线,唱到一半,突然她牵起我的手,我反sx地赶紧把手伸回来,往後退一步,瞬间,我们尴尬地对望,乐团演奏的声音也跟着停下来。
拉哥大笑:「他害羞啦!别忘了,他还只是高中生的啦!」然後我被一群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调侃。「他该不会以为碰到nv生的手就会怀孕吧!」「人家还是纯纯的ai,别教坏他!」「没碰过nv生,当然会害怕呀!」我好像一个做错事情的小孩,在原地低头呆站着。
那个胖胖的nv生来到我的旁边,在我的耳边悄悄地说:「跟nv生拥抱并不会怀孕。」
「我知道!」我连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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