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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你的肚子。”

管好你的嘴。

穿过长长走廊时,我从擦的蹭亮的玻璃窗中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乌亮的黑发披在身后,一根细如长蛇的麻花辫垂在胸前,深紫色的眸子挑起,眼下泛着一圈水润的红。

一天没吃饭害的我脸色有些苍白,阴鸷的郁色爬上了眉梢,冲淡了红眼圈造成的脆弱假象。

正如西格所说,味儿太正了。

赤裸裸的恶人脸。

爱好作秀的执政官阁下果然没有放过这次机会,金发翠眼的男人坐在红丝绒单人沙发上,对着我露出得体的微笑。

接着,我看到他抬起了右手,虚虚的悬在空中。

宝石——

好大的红宝石戒指。

“桑佑先生,您该亲吻执政官阁下的中指。”礼仪官适时的提醒了一声。

啊?

我吗?

我从怔愣中惊醒,上前一步,在青年鼓励的目光中握住了他的手,弯腰落下一个轻吻。

你的手戴这么大的戒指一定很累吧?

可恶,真的不能偷吗?

就偷一下、一下也不行吗?

退回西格身边,我依然念念不忘的看着执政官阁下的戒指,这手真大,啊,不是,这戒指真白啊。

西格同执政官说了什么,我没注意听,紫色的瞳快从眼眶里滚出来,用视网膜亲吻那颗硕大的红宝石。

“别看了,”身侧突然传来一声嗤笑,我抬眼望去,西格面露嘲讽的扯了扯唇:“被执政官阁下迷住了?”

啊?

“你的眼神比加仑火山的岩浆还要炽热,没看到阁下的笑容都快挂不住了吗?”

没看到。

我的眼里,只有鸽血戒指。

“走吧,去拍照。”西格兴致缺缺的说。

拍什么?艳照吗?

片刻后,我为自己污秽的思想感到抱歉,但我不改。

站在莱森的身后,我一手撑着椅背,一手自然下垂,莱森坐在高背椅上,温柔的对我笑了笑。

“媒体很需要这些新闻,我也不希望联邦的子民因为失业而陷入痛苦,麻烦你了。”

别光说媒体啊。

你也很需要这些新闻。

“来,笑一个。”

按照摄影师的要求,我扬起唇,露出虚伪到极致的浅笑,摄影师惊呼一声,用复杂的目光看着我。

我不明所以的回以疑惑的眼神。

拍了几次后,摄影师表情古怪的将相片递给了我。

嚯,这个阴郁扭曲杀人犯一样的人居然是我吗?

不愧是西格长官亲自认证的绝赞恶人颜。

莱森接过照片看了眼,相貌秾丽的青年站在他的身后,细长有力的手指扣住椅背,以一种半包围的姿势从身后揽住他似的。

这并非保护,而是一种占有,甚至是侵袭的姿态。

令人毛骨悚然。

麻花辫上的红绳似蛇吐出的信子,垂在他的脸侧,那人轻笑着,发红的眼尾森冷异常。

莱森的手指紧了紧,他仰起脸看向那个下等人。

对方也正好垂下眼,深紫和翠绿在空气中缠绕成拧不断的线团,绞住了莱森的颈。

呼吸凝滞——

莱森食指蜷缩,缓缓收回视线,将手里的照片的递还给第十区媒体派来的摄影师,轻轻点了点头。

有他认可,摄影师立刻收工走人,争取在第一时间将新闻放出去。

时间就是金钱!

**

作为作秀工具的我,拍完照就毫无用处了。

有了执政官阁下认证的先天见义勇为圣体,西格对我的怀疑也必须咽进肚子里。

否则就是在质疑莱森的判断。

回平街的路上,我点开终端,一条加粗的红色标题撞进了眼底。

【莱森执政官的非人魅力:为护阁下安危,平民英雄以身试险!】

我,站街男,荣登第十区新闻头条,原因:见义勇为。

完了。

我没脸回平街了。

这根本就是人设崩塌!是本行业最大的败类!是平街有史以来最拿不出手的同街人!

长叹一口气,我将页面向下滑动,一条最新讯息弹了出来。

【纵火犯逃亡四年后于监狱中身亡,第十区区长称:系自杀】

希望狱警们能记得保护好刀疤的骨灰,别让人转手给卖了。

我最近想吃点干净的。

嗯……嗯?

仔细想想,狱警监守自盗的可能性似乎并不是零。

“嘀”

【小乞丐:哟哟哟,这不是英雄哥吗,两天不见,混这么差了?】

又来犯贱了是吧?

【不站街站你头上吗:瘸子哥今天赚了几个子啊说话这么嚣张?】

【不站街站你头上吗:v我一百看看实力】

【小乞丐:你怎么还坐地起价?】

人家都是要五十。

【不站街站你头上吗:我不要脸】

站街男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他只是馋你的钱包罢了。

沉甸甸的口袋让我的心情格外的明朗。

执政官大人确实当得起那么多溢美之词,给了我这个见义勇为的平民英雄两万贝鲁,以安抚我受惊的心。

慷慨这一美德瞬间压过了一切虚伪和装模作样。

谢谢你,好心人。

看在这笔钱的份上,下次我偷你的鸽血戒指前会记得打个招呼的。

平街

警戒线松松垮垮的垂下下去,两个本该守在此处的军官不知所踪。

折断的路灯被摘了灯泡,横亘在马路中央;墙壁上空有子弹刮蹭出的灰白色痕迹,却没有看到弹壳;垃圾桶倒在地上,里头空无一物……

我遗憾的叹了一口气,回来得太晚,东西都让其他人瓜分了个干净。

或许是因为刚才发生了动乱,街上不似以往热闹,只有零星几人或站或蹲的凑在一起。

无视此起彼伏的英雄哥,我打了个哈欠,脚尖一转,慢悠悠的晃进了阴暗的小巷。

墙角长着一簇红艳艳的蘑菇,湿滑的地面有少量积水,一脚踩下去还能溅起水花,巷子越往里越宽,道路也渐渐向下倾斜。

地面上有一道拉长的血痕,像是狰狞的伤口。

平街不像安街那么危险,这样的情况是极其少见的。

我用鞋底蹭了蹭尚且新鲜的血渍,确定这滩血的主人就在这附近。

要死要死要死!

好的,来动一下脑子吧桑佑。

首先,对方绝对不是平街人,甚至有可能根本不是第十区的人。

其次,如果真的是其他区的居民,那么他的负伤原因多半和西格长官、莱森执政官有关。

结论:不是我配掺合的事。

幸运的是,直到我回到住所,依然没有看到任何受伤的可疑人物。

不幸的是,当我回到家,看到了蹲在门口的温纶。

“你在这当护院犬吗?”我踢了踢温纶的小腿:“先说好,我可不会给你发工资。”

温纶懒洋洋的从地上站起来,拍拍裤子上蹭到的灰说:“里面有人。”

什么意思?

我家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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