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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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因为妈妈觉得我只要好好练习就行了,那种比赛不过沽名钓誉的名利场,去参加那种比赛不如在舞蹈室多跳两个小时来的实在。
上大学后终于有自主选择权了,却……
不怪别人,怪我自己。
所以,我只能努力将这张毕业证书送给曾经的自己了。
可是……还是放不下啊,我也是今天才发现,有些事情已经成为了我的一部分了。
是中国舞造就了现在这个朗月啊,我怎么可能那么轻易就放下曾经的八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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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远今天发了个帖子在群里供我们嘲笑,好离谱,居然有人说闪闪是皇族。
我们九个人加起来怕是都凑不出来一个皇族吧!
就算有皇族,那个人也应该是我啊,怎么会是堪堪出道的金闪闪。
可是我面对这样的情况也只能干生气,不像邵淼前辈他们,可以邀闪闪上节目,却澄清一些事情。
闪闪被骂都是因为我,我却不能帮她说话。
我有一点羡慕,又有一点羡慕李子君。
不仅仅时因为她早我好几年认识闪闪,最重要的是,当闪闪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可以对她伸出援手,找到可以帮助闪闪的方法。
而我,却什么都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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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闪闪说了好多她白天去录制节目的见闻。
她说,原来rest的很多创作都是在一间老破小里完成的。
真正的老破小,都是舍不得搬离的老年人在居住的那一种,就是在那样逼仄的环境里,rest,也就是余云舒创作出了不少优质歌曲。
“人在逆境里也不能放弃自己。”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烁着光。
所以她会喜欢那样的人吧,就算被误解,被打压,依旧有着创作的激情,对未来的向往。
可是我呢?
我只会自暴自弃罢了。
不过那个时候我还不认识她,现在的我,是认识金闪闪后的朗月了,我会像她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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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因为我知道闪闪和李子君清清白白,只看狗仔发出来的视频,我几乎都要以为她们在一起了。
和同一杯奶茶就算了,怎么还吃同一根竹签上的肉啊。
而且视频里的金闪闪看起来好快乐,那好像是真的金闪闪。
比f-star的金闪闪更自在,更坦然,甚至更发自内心的轻松与快乐。是我没有亲眼见过的金闪闪。
是我和玄玄说我要去接她的,对啊,我就是嫉妒啊,嫉妒就算我们俩一起跑了这么多通告,也没有什么机会在路边同吃一根烤肉。
但我我宁愿我没有去接她,我准备让师傅拐了一下去买了星城网红的咖啡给她喝,但是!她!居然!和李子君住的大床房???
我俩都没有在一张床上睡过。
徐昕然说她偶尔还会去颜颜那里串寝,和颜颜睡一张床聊到天亮呢。
我和金闪闪一间房住了这么久了,从来都是一人一张床。
啊,不对我好莫名其妙啊。
两个女孩子睡一张床怎么了啊怎么了。
金闪闪也要有她的社交,有她的朋友。
我不能这样,毕竟……我只是她的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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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令人面目可憎,我是说昨天的我。
朗月,你不能这样朗月。
不要有那么大的占有欲,藏好自己的感情。
至少要做朋友。
不要重蹈覆辙。
破圈
按照惯例,舞台录制开始前会先录制新队伍介绍和老队伍寒暄的真人秀部分,这一次也不例外。
因为有了在瓦罐汤的偶遇,虽然没人知道朗月和烨舞团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我们大概都能抿出来,她和烨舞团绝对算得上不欢而散。
特别是和徐烨。
我的第六感告诉我,她和徐烨应该不是简单的前队友关系,不然那天的气氛不会那么奇怪。
赵雨停说我没有好奇心也没有那么准确,那天顾清和徐烨从瓦罐汤店离开后,朗月提议去买奶茶时我是准备跟着一起出去,问问看她和那个穿黑衣服的人是什么关系来着。
但是被赵雨停岔过去了,然后这个人现在说我不关心朗月,想想怎么还有点生气呢。
扯远了。
总之就是,我们都能看出其中的古怪,所以拜访环节时我们甚至拐弯抹角跟她说,烨舞团那边她不去也是可以的。
朗月则拐弯抹角回答我们,说她没事。
朗月和我们一起走进烨舞团“备战间”时,空气有那么一刻诡异的停滞。
在这种时刻,两位队长向来都是万能的粘合剂,首先和与我们最相熟的顾清打招呼,打破这一刻的僵局。
顾清显然也不想看局面就这么僵着,作为在场唯一熟知两队人马的顺着台阶开始向我们介绍烨舞团,也向烨舞团介绍我们。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看见徐烨的脸,借着握手的时间。
她和宋时雨几乎是一类长相,单眼皮,上眼皮薄但盖住三分之一的眼白,眼睛狭长,眼尾有一丝上挑,鼻子小巧而笔挺,嘴唇很薄。
只不过和宋时雨不同,时雨虽然长了张厌世脸但是性格热情,和长相形成强烈反差,徐烨则不同,仅仅从打招呼来看,性格和脸一样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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